近日,安徽嶽西縣紀委監委發佈“關於四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飲酒駕駛機動車違紀違法案例的通報”,內容如下:
為落實中央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要求,持續深化我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專項整治,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效果,督促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增強紀法意識、樹牢底線思維,現將查處的四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飲酒駕駛機動車違紀違法案例通報如下。
一、2020年10月,嶽西縣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梁月升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經鑑定為醉酒狀態,司法機關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3月,梁月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並降低一個崗位等級處分。
二、2020年11月,嶽西縣農業農村局財務負責人祝迎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並給予行政處罰。2021年2月,祝迎彬受到警告處分。
三、2020年11月,河圖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所長劉官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經鑑定為醉酒狀態,司法機關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2021年3月,劉官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並降低一個技術等級處分。
四、2021年1月,店前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工作人員儲揚指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現場查獲,並給予行政處罰。2021年3月,儲揚指受到延長黨員預備期處理。
來源:嶽西縣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