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非法控制姜各莊一帶漁民捕撈等謝某田等23人被公開宣判

6月30日,遷西法院採用“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對謝某田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謝某田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職務侵佔罪、妨害作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佟某雲等17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徒刑十六年到兩年不等的刑罰,並判處罰金;對其餘5名被告人以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罰金。

曾非法控制姜各莊一帶漁民捕撈等謝某田等23人被公開宣判

以被告人謝某田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採取以暴力、威脅或者滋擾、糾纏等手段,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採礦、違法放貸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控制河北省樂亭縣姜各莊鎮灤河入海口一帶漁民捕撈、海水養殖等行業,獲取經濟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羣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詐騙罪等罪。根據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並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遷西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系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遷西法院宣判的首件涉黑案件。為有效防控疫情,此次庭審通過遠程庭審方式進行,實現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審理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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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遷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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