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事項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中潛股份(300526.SZ)收深交所監管函

智通財經APP獲悉,3月13日,深交所向中潛股份有限公司(中潛股份,300526.SZ)發出監管函。監管函指出,2016年9月中潛股份時任董事長張順分別對惠州雅妍、中天裝備的日常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面作出安排,惠州雅妍、中天裝備為中潛股份的關聯法人。2019年度,公司與惠州雅妍、中天裝備共發生經營性關聯交易3,710.03萬元,佔公司2018年期末淨資產的6.78%。根據該公司於2020年8月11日披露的公告稱,自2020年初至公告披露日,該公司與惠州雅妍、中天裝備共發生經營性關聯交易2,048.61萬元,佔公司2019年期末淨資產的3.58%。中潛股份未就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相關規定。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13 字。

轉載請註明: 關聯交易事項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中潛股份(300526.SZ)收深交所監管函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