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渠道拓寬
7月8日,中國證監會官網發佈消息稱,近日已啓動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工作。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試點的啓動將進一步拓寬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渠道,有利於增加資金流動性,加速形成“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環生態體系,從而更好地支持我國實體經濟發展。
兼顧投資者差異化需求
證監會表示,為完善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非現金分配機制,拓寬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渠道,促進投資—退出—再投資良性循環,近日,證監會啓動了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工作。
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約定,將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通過非交易過户方式向投資者(份額持有人)進行分配的一種安排。從境外市場看,私募基金在被投企業上市後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是較為常見的制度安排。這一安排有利於兼顧投資者差異化需求,進一步優化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環境,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對實體經濟和創新創業的支持作用。
所謂退出,是指股權投資機構在其所投資的創業企業發展相對成熟後,將其所持有的權益資本在市場上出售以收回投資並實現投資收益的過程。目前常見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併購、回購等。北京利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始人常春林表示,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運作流程為“募投管退”,順利退出是私募股權創投基金良性循環的關鍵一環。而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又是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重要力量,投資週期長,退出壓力大,該試點拓寬了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渠道,有利於充分發揮資本要素的作用,提升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實現資本與科技以及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對於我國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實施後,意味着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所投企業上市之後,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無需一定再通過減持把本金和收益分給有限合夥人(以下簡稱LP),可以選擇直接將股票分給LP,其既可以選擇退出,也可以繼續持有。
“此項試點工作的開展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投行業來説意義重大,也是監管層為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投資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中信資本表示,一是站在一級市場基金管理人的角度,此項安排可以兼顧不同投資者差異化的投資需求,為投資者提供更加靈活的退出方案;二是從上市公司的角度,該安排也能夠分散由基金管理人做投資決策造成集中減持,從而避免對上市公司的二級市場股價帶來較大壓力和衝擊;三是從整個金融市場角度,該安排能夠進一步加快私募股權基金項目退出節奏,有利於盤活市場上的資金,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對實體經濟和創新創業的支持作用。
國泰君安證券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劉欣琦表示,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環節,不同的LP出於不同的投資需要,會有差異化的退出方案,當前的退出主要是現金分配方式,無法滿足差異化退出方式,也進而影響了項目的退出進度和再投資。此試點的出台,為某些對所投公司長期看好,希望長期持有公司股票的LP提供了新的退出渠道。試點政策的出台拓寬了退出渠道,有效兼顧了不同LP的投資需要。
仍需遵守相關減持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證監會提出,本次試點工作中,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須是所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含一致行動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照有關規則或者承諾不得減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涉及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或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等情形的,不得參與試點。
同時,證監會規定,投資者是該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含一致行動人),是該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不具備證券市場投資資格等情形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不得向其分配股票。有意向參與試點且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向基金業協會提出試點申請及具體操作方案。
此外,證監會還提出,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應當適用《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減持規定》)、《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等有關減持規定。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可以佔用集中競價交易減持額度進行股票分配,也可以佔用大宗交易減持額度進行股票分配,佔用減持額度後,相應扣減該基金的總減持額度。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應按照《減持規定》以及信息披露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劉欣琦認為,監管部門明確限制其分配的股票須是所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界定了不可進行股票分配的投資人的身份類型,指出可以佔用集中競價交易減持額度和大宗交易減持額度進行股票分配的分配方式,為試點的順利推進打下了制度基礎。
“試點對存量基金影響有限,有利於促進行業長期發展,頭部機構更為受益。考慮到目前存續基金都有相關協議規定退出及分配方式,相關條款不太可能做出調整,因此短期影響有限。“劉欣琦認為,長期來看,這一政策將進一步豐富退出路徑,有利於行業長期健康發展,考慮到頭部機構更多服務產業基金和頭部央企和國企,此類投資者更看重產業鏈整合,樂意參與產業鏈公司的長期投資,對股票方式退出的意願更強,因此頭部機構更為受益。
常春林認為,試點的順利展開還將面臨諸多挑戰。比如,普通合夥人的盈利模式主要靠收取管理費和超額收益,如果實物分配股票,管理費以基金實際存續期限為基準,但是超額收益是以實際取得的收益為計算基準,實物分配股票時資產不一定有公允價格,退出價格如何確定各方或存在分歧。
中信資本建議,希望在試點推廣的同時配套出台一攬子實施細則,包括各交易所、中證登等機構出台便於實際操作的指引,以及税務部門及時出台對相應基金的涉税政策,包括穿透自然人投資者代扣代繳税金等相關規定。
據瞭解,下一步,證監會將結合試點工作實踐情況及時總結評估,繼續推進完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機制,引導並促進私募股權創投基金規範發展,加大服務實體經濟的力度。
引導行業規範有序發展
近年來,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在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末,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有1.49萬家;存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合計有4.79萬隻,存續規模合計為13.4萬億元。
隨着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深化,特別是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建立上市公司創投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反向掛鈎”機制,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環境持續改善。此次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工作,是證監會推動優化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髮展環境、支持行業進一步服務實體經濟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在各類制度創新逐步落地的背景下,我國股權投資市場退出渠道進一步得到暢通。例如,去年底證監會批覆同意在上海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份額轉讓試點將依託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開展,逐步拓寬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退出渠道,助力金融與產業資本循環暢通。
中信資本認為,監管層相繼出台的一系列試點政策,包括基金份額轉讓、實物分配股票等,都可以看出我國在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過程中,對於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支持力度還是非常大的,目的都是為了進一步拓寬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渠道,從而促進形成投資—退出—再投資的良性循環,打通“募投管退”全鏈路,使得整個行業及其所支持的實體經濟能夠更加健康地運轉和發展。“作為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從業者,我們希望看到行業能夠做好規範監管和促進發展之間的平衡,從‘募投管退’各環節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從而引導行業更加規範、有序、健康發展。”中信資本表示。
馬春陽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