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網絡 一股東收警示函

重慶商報-上游新聞首席記者 劉勇 實習生 閆涵

7月25日,渝股巨人網絡(002558)公告,持股5%以上股東上海中堇翊源投資諮詢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中堇翊源”)於近日收到重慶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中堇翊源於2020年1月22日賣出巨人網絡股票141.2萬股,2020年2月3日買入巨人網絡股票120萬股。

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構成短線交易,重慶證監局決定對該企業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如果該企業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巨人網絡已於2020年2月6日對中堇翊源短線交易的相關情況進行了公告,巨人網絡及中堇翊源對此高度重視,公司董事會將向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5%以上股東重申相關法律法規,督促相關人員嚴格規範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避免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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