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豆瓣一刻:艾柯 他把跑題發展成為一門藝術

由 鍾離黎明 發佈於 休閒

  如果説諾貝爾文學獎欠了意大利人兩筆血債的話,那麼,一筆是卡爾維諾,另一筆就是翁貝託艾柯。卡爾維諾只活了63歲,説他沒修煉到德藝雙馨的境界,勉強還能算個理由,艾柯則不同,10多年來,立博榜年年將他列為得獎熱門,沒想到一路艾柯、艾柯、艾柯、艾柯……念下來,到了84歲,艾柯卻死了。

  在艾柯的身上,貼着太多的標籤,比如符號學家、哲學家、歷史學家、當代最博學的人之一,等等,看上去個個都比“小説家”要耀眼得多。帕慕克獲諾獎時,曾説“艾柯讓我學習了温文爾雅地運用謀殺的形式”,中國記者對此特別好奇,沒想到艾柯也是一頭霧水:“這是我到中國後第三次聽到(這樣的問題),在歐洲從來沒有人這樣問過。”

  出現這樣的尷尬並不奇怪:精英機制在現代社會已嚴重崩壞,判斷一位作家好壞,只能憑藉外在的標準,比如他得過什麼獎,名人是否點贊過,作品銷量如何。

  很多人接受艾柯,恰恰也是因為他的《玫瑰之名》賣掉了2千萬冊,所以沒人敢去指責這部小説的單調與乏味,只好謹慎地稱其為“晦澀”,換言之,那些缺點並不是缺點,而是一種深刻的優點,只是咱沒讀懂而已。

  面對艾柯,有個“皇帝新裝”的效應——讀者用闡釋,完成了他從沒有寫出的內容,而這,恰恰是艾柯最想反對的東西。艾柯的中譯本足有10餘種,但影響最大的,恐怕還是兩本小説:《玫瑰之名》與《傅科擺》。《玫瑰之名》採取了偵探小説的架構:修道院接連發生兇殺案,主人公威廉修士猜測兇手是從《聖經啓示錄》中得到的靈感,因此對修道院的圖書館展開調查,結果發現兇手竟是雙目失明的喬治修士,他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防止有人讀到亞里士多德《詩學》下卷,因為其中包含了反基督的理念,可能導致整個信仰大廈的崩潰。喬治修士殺人的方法十分俗套:在《詩學》下卷的書頁上塗了毒藥。

  《傅科擺》則有點像黑色幽默:三個學者對中世紀史感興趣,他們從一份神秘文件中解讀出每隔120年,聖殿騎士的後人們就會相聚一次,從而在歐洲掀起風雲,馬克思、莎士比亞、培根、愛因斯坦等都是聖殿騎士後人,埃菲爾鐵塔等歐洲地標建築,也是騎士後人們為了彼此相認而建立起來的,換言之,整個歐洲史不過是聖殿騎士們的相會史……就在學者神遊八極、迴腸蕩氣之時,其中一人的女友卻發現:那份神秘文件不過是中世紀的一張購物清單。

  其實,艾柯想表達的主題並不複雜:現代人面對着兩個世界,一個是文字的世界,一個是現實的世界,而我們常常被前者所誘導,以為它才是真實的,結果不知不覺墜入了荒誕中。

  我們為什麼更喜歡文字的世界?因為文字的世界充滿理性、激情與解釋,任何現象都是“合理”的、前後貫通的,這給人以幻覺:世界彼此緊密聯繫,有因必有果,一切當下的現象,必曾在過去萌芽,也必將在未來結果——這種貫通給了人以意義感,讓人體會到活着的價值。

  因為不願意接受一個偶然的、彼此割裂的世界,所以我們就用解釋將它串聯成一個整體。讀了《詩學》下卷,就真會背叛信仰嗎?就算背叛了信仰,就一定會引發社會崩潰嗎?凡此種種,顯然是頭腦中虛構出來的邏輯。

  一個人只要稍稍沉入生活,就會發現,任何社會並不是完全依照合理性建構起來的,而是習俗、價值、誤會、迷狂、任性等等互相妥協、互相鬥爭後的沉澱物,可我們在解釋歷史時,卻將理性視為唯一的線索,於是,歷史看上去顯得異常合理。可問題是,歷史究竟源於人類的認知,還是源於人類的誤會?

  中世紀有一封流傳甚廣的信,信上説東方有個“約翰王”,信仰基督教,且擁有驚人的財富,事實上,這封信是偽造的,可歐洲人卻信以為真,甚至一度把成吉思汗看成“約翰王”,正是為了尋找約翰王,馬可?波羅才來到中國,而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也是受了這封信的蠱惑。

  如果沒有欺騙,就沒有歷史,如果一切都是真實,我們便無法享受現代文明給予我們的一切,我們其實是被謊言綁架到今天的,那麼,當謊言試圖左右世界時,我們該站出來揭穿它,還是該與世沉浮呢?不要以為這是中世紀才有的荒誕,艾柯明明白白地説過:“我在每個地方都能看見中世紀的影子,顯而易見地,它們覆蓋了我的日常生活,那些看起來與中世紀完全不搭調的生活瑣碎,實際上都沾染着中世紀的色彩。”

  從《傅科擺》中,可以讀出艾柯深深的荒誕感,從架構上,這本小説與《達?芬奇密碼》有相似之處,但事實上,兩本書展現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丹?布朗相信傳統文化的真實性,自願沉浸在它天花亂墜的解釋體系中,以為真的找到了生命的寄託,結果被低級自嗨所套牢,而在《傅科擺》中,最終揭破迷局的莉雅一語道破:有時候你好像很有深度,但那只是因為你將許多表面連綴在一起,創造出一種深度、堅實的印象。如果你想將這堅實豎立起來的話,它就會崩潰的。

  似乎完美的世界,源於我們沒有把它豎起來,一旦豎起來,就會發現它什麼也支撐不了,連自己都支撐不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艾柯對丹布朗的不屑溢於言表,他曾説:“我和丹?布朗?那不是拿超人和米老鼠比嗎?”“我寫《傅科擺》裏那些形形色色的瘋狂之舉都是鬧着玩兒,而《達芬奇》寫得那麼嚴肅,所以這是真瘋。”應該説,艾柯小説的“思想性”並不難懂,難懂的是他的文本。

  説好聽點,艾柯的小説天馬行空,説不好聽點,是東拉西扯。艾柯把“跑題”發展為一門藝術,你永遠不知道他究竟想説什麼,弔詭的是,在“跑題”中,他還經常把話題拉回來,用所謂的“互文”將彼此連綴為一體。讀艾柯小説,猶如面對一張狂噴的老嘴,在目瞪口呆之外,不知道他究竟想幹什麼。

  艾柯的寫作與目的之間的關聯極其微弱,有時只是為噴而噴,似乎是擔心不馬上噴出來,回頭就會忘掉。這也許算是後現代主義吧,但事實是,學者小説一直都是這麼缺乏分寸感,他們不太看重結構,只看重敍述過程,比如《圍城》,勉強來説,這麼寫的好處有兩點。

  其一是白日夢的空間更大,比如讀《紅樓夢》,讀進去的人不免要把自己裝扮成林黛玉、賈寶玉之類,繼續演繹情節,但不論怎麼演繹,都會受到原著的巨大約束,只能在原來的故事框架中延伸與改造,這樣便失去了白日夢的自由,而讀《玫瑰之名》《傅科擺》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吸引你的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歐洲文明的巨大知識體系,在裏面你充當怎樣的角色都可以。

  其二是具有更多元的解讀性,艾柯小説有無窮闡釋的可能,本文采用的只是其中一種,任何人都可以從自己的角度提出新的闡釋方案,且都不難從小説中找出證據。事實上,《玫瑰之名》之所以轟動,就在於它勾起了學者們的闡釋興趣,各種闡釋方案彼此攻訐,結果蜕變成一個“事件營銷”的成功案例。被這本小説打動的讀者能有多少呢?更多人還是想看看,為什麼專家會為它吵得不亦樂乎。

  可以藉此為艾柯開脱,但不能迴避的是,這未必是一條更充分展現藝術魅力的道路,它只適合艾柯,因為他離書齋更近,離人間悲歡更遠,他能找出典故中深藏的趣味,也能參透知識世界的負累與虛偽,卻難與平常人共鳴,或者,他也根本不屑於此吧。與他欽佩並模仿的博爾赫斯相比,艾柯的小説總有一層撓不透的殼。

  寧願認為,沒有符號學、哲學之類的包裝,反而更容易讀懂艾柯,因為艾柯的寫作中藴含着偉大作家的氣質,即:淘氣。艾柯的淘氣藏得非常深,比如《玫瑰之名》中,那個複雜的圖書館顯然模仿自《小徑分岔的花園》,它神秘、對稱、精巧,可令人驚訝的是,作為博爾赫斯在小説中的鏡像,圖書館負責人喬治修士卻是個殺人犯,他還製造冤案,讓無辜的女孩被當成女巫燒死,最終,艾柯把自己筆下的博爾赫斯投入火海,與圖書館一起燒成灰燼,從而完成了一次精彩的、艾柯式的致敬。

  這個致敬是否有點太突兀?在書中,艾柯寫得很明白:説不定,那些深愛人類的人所負的任務,是使人們嘲笑真理,“使真理變得可笑”,惟一的真理,在於學習讓我們自己從對真理的瘋狂熱情中解脱。

  用淘氣來擺脱對真理的瘋狂熱情,對人來説,是件多麼艱難的事,而艾柯卻做的這麼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