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停業後依然組織遊客旅遊 萬寧一從業者被罰1.5萬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4月21日消息(記者 張野)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組織招攬多名遊客報名參加旅遊,並將遊客交給他人組織接待安排旅遊行程。近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違法人員侯某朋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其違法所得2000元並處罰款人民幣15000元。
2021年1月19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萬寧市公安局旅遊環境資源大隊、萬寧市旅文局對海南遊好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萬寧山根營業部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於2019年9月開始營業,侯某朋在該營業部負責組織開展旅遊業務。
同年11月該公司停業,停業後,侯某朋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個人組織招攬多名遊客報名參加旅遊,並將遊客交給他人組織接待安排旅遊行程,獲得收入2000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鑑於侯某朋屬初次違法,且主動配合調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其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並處罰款人民幣15000元,共罰沒款人民幣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