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中汽中心就《GB/T 28382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修訂組織相關討論會,會議討論低速電動車相關法規事項,還對高速電動車標準制定時間早,門檻低、約束力小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並初步擬定了後續修改方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增加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定義,針對低速電動車不再單獨出標準,此次修訂GB/T 28382標準,將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內容添加進去。根據標準修訂進程,預計低速車標準或將最快將於9月份發佈。
會議紀要內容有以下幾點核心要點:1、《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修訂版,將增加微型低速電動乘用車定義,不再單獨出台低速電動車標準。2、技術要求全面升級,對碰撞測試、整車質量、電機性能、爬坡性能甚至胎壓檢測都做了硬性要求。3、增加電池能量密度的要求: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能量密度要求不小於70wh/kg。4、部委不接受鉛酸電池,低速車只能使用磷酸鐵鋰或三元鋰電。5、增加整車標誌和標識要求:對微型純電動乘用車增加“微電”的標識要求。6、低速電動車不納入雙積分並且沒有補貼。
總結:
在這樣的政策、市場背景下,各家企業一方面不敢完全放棄低速電動車市場,另一方面,無論是乘用車產品、預期未來能合規的低速鋰電產品,還是現在的低速電動車,都不敢有大投入。低速電動車行業,要在政策和市場的拉扯中,繼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