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尋:商鞅究竟是帝國英雄還是歷史罪人?
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個極其單調、簡陋的世界裡。這種政策使本來已日漸活躍、不斷昌盛的社會再次封閉僵滯起來,要民眾在相當矇昧的狀態下,聽任統治者的擺佈,無法萌發自己的創造力。這樣的社會狀況,在古代乃至近代給我們中華民族所造成的各類劫難,難道還不夠慘痛嗎!
近期東南衛視、廣東衛視諸家電視臺都推出電視劇《大秦帝國》,洋洋灑灑近五十集的宏篇鉅製,把商鞅塑造成一位因主持改革而使帝國日益強大的英雄,一位主張以法治國的先驅,一位最後以身殉國的偉人。
我非常“佩服”編劇者的用心良苦與大膽構思,把商鞅打造成一位“高、大、全”的英雄。問題是劇本在對歷史記載的處理方面太過片面,如果說對於渭水之濱一天殺七百多人的案子與太子諸案的具體案情由於歷史沒有詳細記載而給予作者一定的編造空間,那麼對變法中許多禍害人民、阻礙社會進步的有具體歷史記載的各項措施,劇中卻大都回避,如對連坐法的專制、抑工商的反動、燔詩書與禁遊學的愚昧……這一系列危害社會進步的改革措施在劇中基本看不到有多少用筆,為什麼作者要如此閹割歷史?商鞅那一套法家專制統治手段,能稱作“以法治國”嗎?
商鞅變法的內容
商鞅變法的內容約可分成五個方面:1.什伍連坐,輕罪重刑。什伍為軍隊基層編制,商鞅將它應用於民間村邑,即將民眾置於嚴密的軍隊式組織控制之下,並開鄉村鄰里間告奸連坐之先河,用輕罪重刑等嚴酷手段,有效地加強了對全體民眾的專制統治。2.獎勵耕織,摧抑工商。主要是“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這一舉措不遺餘力地摧殘工商業,嚴重僵化了社會經濟的運轉機制,重農抑商遂成為此後統治者長期奉行的國策。3.獎勵軍功,嚴禁私鬥。主旨在以極大的誘惑力驅使民眾去為國家作戰賣命,並按軍功調整貴族爵秩,大大增強秦國的軍事實力。同時增收軍賦,保障軍需。而統一度量衡主要目的是為了便於國家田租、軍賦的徵收,以及軍功賞賜、官員俸祿的發放。由於變法基本禁止各地的經濟文化交流,摧抑著私營工商業的發展,所謂有利於經濟文化交流的客觀作用實在微乎其微。4.推行縣制,遷都咸陽。初步完成中央集權統治模式。並明確加強國家土地所有制,使它成為中央集權政治統治下最可靠的經濟基礎。革除落後的戎狄風俗,也是要造就有利於專制集權統治的小農家庭基礎。5.焚燒詩書,禁止遊學。極端地將農、戰需要作為衡量一切文化生活取捨的標準,用“燔詩書”諸野蠻手段竭力摧毀當時優秀的文化成果,把君主專制統治和加強軍事力量建築在牢靠的愚民政策之上。
綜觀上述變法的目的與各項措施,我們找不到任何要改革舊的生產方式的內容,也沒有改變奴隸地位的任何動作,反而增加了一些奴隸制度。變法基本圍繞秦孝公圖強詔令的兩個目的,在某些方面還有相當大的創造性發揮,使秦國的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的統治模式基本定型,並把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立體運轉完全納入了軍事軌道,可以說商鞅變法是由極端君主派法家領導下進行的一場旨在加強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統治,又帶有相當軍國主義色彩的改革運動。至於說它加強了秦國的專制集權統治與軍事實力,乃至為後來的統一大業奠定了基礎,這點無須否認。然而我們認為,評價商鞅變法的歷史作用,其關鍵問題不在於此。
春秋戰國之際是中國古代社會一個重要的轉型時期,隨著舊的宗法社會結構的逐步解體,個體家庭成為社會基本經濟單位,生產力在提高中推動了經濟的發展繁榮,其中工商業市場經濟尤其突出;政局在動盪中打破了僵化的等級秩序,階級升降變動空前活躍;這樣,荒野的大量開發,城市商業都會成分的增加,士人的參政議政,百家爭鳴局面的形成,各地經濟文化交流頻繁,……社會開始爆發出前所未有的活力。那麼,在這樣一個良好的社會發展氛圍中,商鞅變法究竟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呢?
君主獨制的統治模式
在經歷了千餘年的宗法君主制社會之後,人們在社會轉型的動盪中,開始上下求索,尋找一條適合自己的治政之路。其中雖然舊的文化傳統仍有明顯的烙印,但也不乏一些新思想新氣象,比如許多士人提出了重視民眾地位和藐視君主權威的思想。《左傳》中師曠說:“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還有孟子的“民貴君輕”之說,荀子的“水則載舟,水則覆舟”的絕妙比喻等,都多少給當時的政治發展帶來一些開明的取向。一些諸侯國統治者也採取了某些較為寬鬆開明的政策,從鄭國子產“不毀鄉校”,認為:“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到齊國建立“稷下學宮”,彙集了當時的一些學人名士,“不治而議論”,專門為齊國出謀劃策,評議時弊,譏諫朝政,進退自由。這些開明政策,應該說含有相當進步意義,給當時社會發展起到了促進的作用。
然而法家在這樣的社會發展關鍵時刻,卻竭力推銷其赤裸裸的君主專制理論,完全不把民眾放在眼裡,要求實行嚴刑酷法的恐怖統治。就連當時日益普遍的要求君主兼聽、納諫以制約專權的呼聲,法家都不屑一顧。商鞅變法將這一專制理論付諸實踐,用連坐法、輕罪重刑諸殘酷手段來治理、打擊民眾,用全面軍事化的組織措施來對內強化控制、對外爭霸戰爭。不允許民眾有任何議政的權利,《史記·商君列傳》載:“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用流放邊境的刑罰來壓制輿論,哪怕改變初衷,贊成變法者也不例外。並用燔詩書、禁遊學等野蠻措施來消滅不同政見,以完成“權者,君之所獨制也”(《商君書·修權篇》)這一專制統治模式。可以說,這樣的政治改革方向,在社會發展中無論如何也沒有什麼進步意義可言。
狹隘農耕阻礙全面發展
戰國是中國古代商品經濟得到相當發展的時期,城鎮工商業空前繁榮,貨幣經濟也全面鋪開,新興起一個令人刮目的工商業階層,部分富商大賈已可與貴族王侯分庭抗禮。商品貨幣經濟得到這樣高度的發展,必然對整個社會發展產生巨大影響。比如說它能促進私有經濟的進一步深化蔓延,促進社會秩序在市場經濟競爭中進行貧富貴賤的合理調整,從而促發人性的逐步覺醒,改變人們價值觀念的取向,並在此基礎上發生社會格局嶄新的變革。秦國在公元前378年“初行為市”。然而就在這個起點上,商鞅變法中嚴厲的摧抑私營工商業的政策,將這一社會發展的重要契機,扼殺在襁褓中。在東方諸國出現眾多商業都會的情況下,秦國這方面的發展卻幾乎等於零。加上其強化土地國有制等措施,完全堵絕了當時的私有制經濟發展之路,將其社會的經濟結構完全封固僵化起來,極其有效地穩固了君主專制統治體制。抑商政策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為統治者所長期奉行,極大地阻礙了古代社會的正常發展,由此而形成的輕商賤商不良傳統,至今還需要我們花大力氣給予糾正,而商鞅正是始作俑者。可以認為,抑商政策扼殺了社會中的變革因素,它是一項極為反動的經濟政策。
一般都認為,商鞅變法獎勵耕織的措施,解放了生產力,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其實這論點只看到事物的表面,是十分膚淺的。變法將農業生產發展建立在摧抑私營工商業和愚民政策等項措施之上,這必然為農業生產的進一步拓展,尤其是國家整體經濟的長遠發展套上枷鎖,而這方面恰恰是問題的實質所在。《商君書·墾令篇》要求:“使商無得糴,農無得糶”,禁止正當的糧食貿易流通渠道。“重關市之賦,則農惡商。”用提高關稅來壓制農民經商,從而杜絕農業方面的商品生產。“廢逆旅”,禁止農民從事開設旅店等副業以增加收入,更是減斷了各地經濟文化的交流。“壹山澤”,國家壟斷山澤之利,不許人們開發利用。“無得取庸”,甚至不允許富裕人家僱傭幫工。只要農民“愚則無外交”,並在“重刑而連其罪”的強控制下專一農耕。這實在是一種極其狹隘的農耕經濟觀,是一種強迫生產力只得單一從事農業的短期行為。這種狹隘農耕觀一旦實施於國家的經濟政策,在短期內或許會有些“效益”,有所謂“家給人足”之譽。但從長遠來看,它必將窒息國民經濟的全面發展,也會反過來阻礙農業生產的長足進步。這種狹隘農耕政策傳統的影響,以後也長期嚴重危害中國經濟的正常發展。
焚書禁學的愚民政策
商鞅變法中沒有任何改變奴隸地位的舉措,恰恰相反,卻在某種程度上積極推行,乃至發展了一些奴隸制度。如“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按軍功、家次分配“臣妾”,“爵吏而為縣尉,則賜虜六。”(《商君書·境內篇》)《商君書·墾令篇》要求:“以商之口數使商,令之廝、輿、徒、童者必當名。”即官府錄有商家奴僕的名冊,令其按順序到官府服役。如此等等的奴隸制度,都是商鞅的新舉措,並非沿襲舊制的某些做法。變法後,秦國的奴隸數量大增,使用也較普遍,這方面《雲夢秦簡》諸史料上有詳盡反映,乃至秦、漢二代成為中國歷史上奴隸數量最多的時期。誠然,我們也並不由此而認為秦、漢是奴隸社會,而奴隸數量的大量增加,至少是社會奴役方式的區域性倒退。這一倒退,雖還有其他社會因素,但與商鞅變法中的這些舉措應有密切聯絡。
《商君書·墾令篇》還規定:“使民無得擅徙”,任何人臨時外出,也得有政府開驗的證明文書,否則連旅店也不能借宿,“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史記·商君列傳》)以此來禁止人口的合理流動,阻隔各地經濟文化的交流,將人們的視野侷限在極其狹小的天地中。《農戰》諸篇要求人們除了積極從事農業耕耘與參軍作戰之外,必須捨棄杜絕其他一切社會生計與文化生活,“詩、書、禮、樂、善、修、仁、廉、辯、慧”之類都在禁絕之例,與焚燒詩書、禁止遊學諸措施配合,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個極其單調、簡陋的世界裡。這種政策使本來已日漸活躍、不斷昌盛的社會再次封閉僵滯起來,要民眾在相當矇昧的狀態下,聽任統治者的擺佈,無法萌發自己的創造力。這樣的社會狀況,在古代乃至近代給我們中華民族所造成的各類劫難,難道還不夠慘痛嗎!
短期效應不足為訓
《史記·商君列傳》讚譽變法道:“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其實在嚴酷的強控制統治之下,一時取得這些“成績”並不奇怪。在如此高壓統治下所獲得的社會暫時安定局面,只是一種虛假的表象,並不值得稱道。尤其是商鞅那“天資刻薄”的個性,在秦國處境日漸孤立,每次外出都要“後車十數,從車載甲,多力而駢脅者為驂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車而趨,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史記·商君列傳》)在如此嚴密殘酷的統治之下,商鞅的神經還這樣緊張,每次外出都如臨大敵,害怕別人暗算已到了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地步,其統治癒益不得人心的境況已不言而喻。孝公一死,商鞅即遭車裂之禍也就很自然了。由於變法對君主專制統治和增強軍事力量都很有作用,所以“及孝公、商鞅死,惠王即位,做法未敗也”。(《韓非子·定法篇》)而秦奉行商鞅之法,雖後得軍事統一,卻很快二世而亡,便是最好的註解。
《荀子·議兵篇》《漢書·刑法志》中的一些記載,將秦民生計窮隘,統治者專用刑罰和功賞去強迫利誘民眾從戰,以保持軍事強國的概況,刻畫得入木三分。在中國古代文化最為燦爛多彩,經濟不斷髮展繁榮,政治步入開明競爭的時代,商鞅變法卻要把社會拉向一個極其愚昧單調、統治殘酷且軍事色彩很濃的專制社會結構中,難道是值得讚譽的歷史事件嗎?我們認為,商鞅變法的成功是中國古代社會發展史中的一場悲劇。戰國法家所完成的這一整套專制理論及其實踐活動,不但在春秋戰國的社會變革中產生極壞後果,而且日後一直縈繞在中華文明的中樞神經中作祟,將社會的豐富性異化為最簡單暴戾的統治關係,而極難產生新的因素。長期以來,理論界、文化界不惜扭曲歷史以肯定商鞅變法的做法,造成許多思想理論方面的混亂,需要我們去深刻反省,重新認識。
揭秘:戊戌變法的“戊戌六君子”被殺的真相
“六君子”當年被殺的罪名是與康有為結黨
所謂“戊戌六君子”,係指在戊戌年被慈禧勒令殺害的譚嗣同、康廣仁、林旭、楊深秀、楊銳、劉光第等六人。此六人均與當年之維新運動有關,其中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四人乃光緒皇帝戊戌年新任命之軍機章京;楊深秀乃山東道監察御史;康廣仁乃康有為之胞弟。
1898年9月28日,朝廷下達殺害“六君子”之上諭,稱:“康廣仁、楊深秀、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第等大逆不道,著即處斬,派剛毅監視,步軍統領衙門派兵彈壓。”次日,內閣所奉硃諭將“六君子”之“大逆不道”的罪名具體化。硃諭稱:
“主事康有為首倡邪說,惑世誣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變法之際,隱行其亂法之謀,包藏禍心,潛圖不軌。前日竟有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幸經覺察,立破奸謀。又聞該亂黨私立保國會,言保中國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實堪髮指。……康有為實為叛逆之首,現已在逃,著各直省督撫,一體嚴密查拿,極刑懲治。舉人梁啟超與康有為狼狽為奸,所著文字,語多狂謬,著一併嚴拿懲辦。康有為之弟康廣仁、及御史楊深秀、軍機章京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等,實系與康有為結黨,隱圖煽惑。楊銳等每於召見時,欺矇狂悖,密保匪人,實屬同惡相濟,罪大惡極,前經將各該犯革職拿交刑部訊究。旋有人奏,稽延日久,恐有中變,朕熟思審處,該犯等情節較重,難逃法網,儻語多牽涉,恐致株連,是以未俟復奏,於昨日諭令將該犯等即行正法。”
通觀這份諭旨,“六君子”之罪行,總結起來不外乎三條:1、康黨謀圍頤和園誅殺慈禧;2、“六君子”與康有為結黨;3、楊銳等人任職軍機處期間“欺矇狂悖,密保匪人”——所謂“匪人”,其實就是康有為梁啟超一干人等。換言之,“六君子”乃因其康黨身份而被殺。
實際上,“六君子”中厭惡康有為者大有人在
“六君子”當日被當作“康黨”而被殺;後世亦長期將其歸入“康黨”,說他們圍繞著康有為,為了戊戌年的維新變法事業而不懼犧牲。但事實絕非如此,“六君子”中,楊銳、劉光第二人對康黨甚為厭惡;康廣仁、林旭二人曾努力撇清與康黨的關係;楊深秀情形如何,筆者尚未見可靠資料,唯譚嗣同自命與滿清為敵,故而口出“有心殺賊,無力迴天”之語,從容赴死。
楊銳、劉光第二人相當厭惡康黨
楊銳、劉光弟乃張之洞門下之人。張氏素來鄙視康有為之學術,斥之為偽學、野狐禪;楊、劉二人之學術旨趣,可想而知。楊銳早年對康有為曾頗有好感,認為康氏上奏的某些條陳“透切時弊”,故於1897年12月鼓動御史高燮曾上折推薦康氏去參加瑞典的“萬國弭兵會”。但到戊戌年後,楊銳對康黨的態度已轉為不滿與鄙視,在給張之洞的一封密信中,楊銳曾明言康氏“繆妄”:“近日變法,都下大譁。人人慾得康有為而甘心之,然康固多繆妄,而詆之者至比之洪水猛獸,必殺之而後快,豈去一康而中國即足自存乎?……京師大老,空疏無具,欲以空言去康,何能有濟!”
另據唐才質《戊戌聞見錄》披露,譚嗣同曾在給其兄唐才常的書信中提到,在軍機處任職期間,因楊銳鄙視康有為,譚嗣同曾與之發生過沖突:“伯兄曰:復生入值,與劉裴村一班,劉願者,雖不奮發,而心無他。然可慮者,叔嶠跋扈,媚舊黨而排南海,復生忿與之爭,叔嶠不納。”——“伯兄”即唐才常,復生即譚嗣同,劉裴村即劉光第,叔嶠即楊銳,南海即康有為。
楊銳好友高樹在其《金鑾瑣記》也記載,楊銳對同為軍機章京的鐵桿康黨譚嗣同、林旭相當不滿,私下裡形容譚嗣同為“鬼幽”、林旭為“鬼躁”:“鬼幽鬼躁楊公語,同列招災竊自憂。……叔嶠曰:‘某君鬼幽,某君鬼躁,同列如此,禍可知矣。”——考之戊戌年譚、林二人行狀,譚氏與康黨多有密謀而不令楊銳、劉光第等人得知,故楊銳呼之為“鬼幽”;林旭年少輕狂,“日夜謀變更一切甚亟”,故楊銳呼之為“鬼躁”。
楊銳擔任軍機章京,系張之洞請託湖南巡撫陳寶箴推薦的結果。劉光第的情形,大致與楊銳相似,其進入軍機,同樣是借了張之洞的力量、由陳寶箴推薦的結果。但或許是因為劉雖得張之洞器重,但終非張之洞心腹之人,故而事前並不知道自己會被推薦,入職之後,也非如楊銳一般,孜孜於籌劃促成張之洞入京主持變法。但其對康黨的厭惡之情,則與楊銳一般無二。
康黨開設保國會,劉氏僅前往一次,因厭惡其言論,再未有過交往。劉氏還曾在家信中感嘆:“新舊兩黨,互爭朝局(好在兄並無新舊之見,新者、舊者均須用好人,天下方可久存),兄實寒心。”所謂“新黨”,即是指“康黨”。在軍機處值班期間,為緩和新、舊矛盾,雖然光緒有關新政之奏章,一概越過舊的軍機大臣,交由新任四章京辦理,劉氏“仍以要件商諸大軍機,又曾請於德宗,為言不能潛越大軍機之權”(“大軍機”係指舊軍機大臣,相對之新任軍機四章京,則有“小軍機”之名)。
楊、劉二人入軍機處值班不過十數天,竟被視作“康黨”而慘遭殺身之禍,當時之人,皆視作奇冤。張之洞曾急電京中,欲營救楊銳,其電文稱:“楊叔嶠者,端正謹飭,素惡康學,確非康黨,平日議論,痛詆康謬者不一而足,弟所深知。……此次被逮,實系無辜受累”。劉光第死後,查抄其家,曾搜得彈劾康有為之奏疏一份,尚未完稿。
尤使人嘆息者,楊、劉二人被捕前不久,均曾動過辭官退隱的念頭,楊銳的理由是與“康黨”無法共事——“同列又甚不易處,譚最黨康有為,然在直尚稱安靜,林則隨事都欲取巧,所答有甚不妥當者,兄強令改換三四次,積久恐漸不相能。現在新進喜事之徒,日言議政院,上意頗動……兄擬加遇事補救,稍加裁抑,而同事已大有意見,今甫數日,既已如此,久更何能相處。擬得便即抽身而退。”劉光第的理由是擔憂自己“終以憨直賈禍”,欲再被光緒當面召見一次,痛陳“新政措理失宜”之處後,即辭官歸家。
林旭、康廣仁曾竭力擺脫“康黨”身份時人對林旭的評價是“年少輕躁”,其任職軍機章京時,年僅二十四歲。觀林氏對康有為之看法,多受外界環境之影響,並無定見。1897年11月,林氏致書李宣龔,談及自己與康有為的交往,稱“康長素適來,日有是非,欲避未能”,所謂“是非”,大約是此時政、學兩界之主流人物,均不齒康氏之學術與政治理念;林氏乃兩江總督沈葆楨之孫婿,以世家子弟之身份在京尋求政治機會,自不願與名聲不佳之“康黨”扯上關係。但到了1898年5月,康氏已得光緒之青睞,林氏在為康氏之《春秋董氏學》作跋時,已不忌諱自述:“南海先生既衍繹江都春秋之學,而授旭讀之”,顯系明言自己做了康有為的學生。
林氏之進入軍機處,按康黨的說法,是光緒看中了他“康有為弟子”的身份。但1898年6月,林氏被榮祿招入幕府,或許才是光緒選中他的真正緣故——光緒選拔軍機四章京必有平衡滿漢新舊之考慮:若以楊銳、劉光第代表張之洞漢臣一系之勢力;林旭代表榮祿滿臣一系之勢力;唯譚嗣同充當康有為在軍機處之代言人,當屬最佳解釋。據時人披露,林氏當值期間,“欲盡斥耄老諸大臣”,“凡建一策,僚輩不能決者,旭大呼奮筆擬稿以進”,可見其冒進與積極。
此種冒進,曾引發榮祿之擔憂,恐其招禍,故致信林氏,勸其在新政事務上,“虛懷下問”,多與樞庭老臣商議,不應該“遇事紛更”。但林氏既深受康有為影響,康黨之目標,乃開制度局、懋勤殿,架空現有各級權力部門,“遇事紛更”乃康黨之既定方針,林氏自難以接受榮祿之勸誡。但當京城空氣已空前緊張時,林氏曾深夜前往鄭孝胥之處問計,據鄭孝胥日記記載,林氏與他談論良久,“自言不得以康黨相待”——此言雖是林氏被捕前對自我身份的一種自我安慰式的樂觀預判,但也反映出林氏與康黨之間存在一定的疏離。
另據章太炎透露,林氏在被逮捕前夜,“知有變,哭於教士李佳白之堂”。此外,據《異辭錄》記載,林氏在被捕前一天,還曾求告到李鴻章幕僚馬建忠車前,欲求馬氏“回車復見傅相,為我乞命”。綜合這些材料,可知林氏在被捕前夕曾四處活動求救。
至於康廣仁,因其系康有為胞弟,其“康黨”身份似乎不容置疑。然十餘年之後,汪精衛刺殺攝政王失敗入獄,碰到一名為劉一鳴之老獄卒,曾看守過譚嗣同、康廣仁等人,據劉氏對汪精衛講:當年,“譚在獄中,意氣自若,終日繞行室中,拾取地上煤屑,就粉牆作書,問何為,笑日:‘作詩耳。’……林旭美秀如處子,在獄中時時作微笑。康廣仁則以頭撞壁,痛哭失聲曰:‘天哪!哥子的事,要兄弟來承當。’林聞哭,尤笑不可仰。既而傳呼提犯人出監,康知將受刑,哭更其。”
獄卒之言,當屬可信,早在政變之前,康廣仁就曾致信友人,抱怨過康有為一意孤行,大事難成:“伯兄規模太廣,志氣太銳,包攬太多,同志太孤,舉行太大,當此排者、忌、擠者、謗者盈衡塞巷,而上又無權,安能有成?”至於林氏之“時作微笑”、“笑不可仰”,未必是凜然不懼,因林氏參與了“圍園殺後”之密謀,事變前也曾四處求救未果,至此應該對自己之最終命運瞭然於胸,已不必如康廣仁般“以頭撞壁”。
唯譚嗣同一人甘願為其反滿革命理想而流血
楊深秀以御史身份被當作“康黨”而遭到殺害,與其戊戌年和康有為過從甚密有關。楊銳在給張之洞的密函中,曾提到:“此時臺諫中,惟楊深秀、宋伯魯最為康用,庶僚中亦多有攀附者。”戊戌年,康有為寫了許多奏章,大多以楊深秀、宋伯魯二人之名義呈遞;結果是楊深秀被殺,宋伯魯逃到外國使館得免一死。楊氏被殺的直接原因,是他於9月19日呈遞了康黨擬定的一份涉及武裝政變計劃的奏摺。
奏摺中,不但要求光緒調袁世凱軍隊入京,還提議聘請李提摩太和伊藤博文為新政顧問,甚至建議皇帝考慮與英、美、日三國“合邦”;而最讓慈禧心驚膽戰者,莫過於該折附片中要求開掘頤和園內的“秘密金庫”,並請皇上準募300人,於9月23日正式發掘——所謂“秘密金庫”,根本子虛烏有,“康黨”編造此一謠言,說開掘“秘密金庫”可以為變法提供必需資金支援,乃是為了完成其“圍園殺後”計劃——此前,譚嗣同已致信唐才常,要他帶會黨人馬秘密入京,目的就是偽裝成掘金工人,入園起事殺死慈禧。楊深秀捲入此種密謀,其被慈禧定為“康黨”,並無誣枉。唯楊氏本人是否瞭解其呈遞之奏摺的箇中玄機,尚未敢斷言。
事實上,所謂“戊戌六君子”,唯有譚嗣同一人,清楚地瞭解自己因何而死,且確實願意為之而死。今人多將譚氏歸入維新派之列,實際上,早在入軍機處之前,譚氏即已深植強烈的反滿立場。以其著作《仁學》為例,因反滿思想激烈,生前僅梁啟超、章太炎等有限幾位好友得見。其中如此寫道:
“成吉思汗之亂也,西國猶能言之;忽必烈之虐也,鄭所南《心史》紀之;有茹痛數百年不敢言不敢紀者,不愈益悲乎!《明季稗史》中之《揚州十日記》、《嘉定屠城紀略》,不過略舉一二事,當時既縱焚掠之軍,又嚴薙髮之令,所至屠殺虜掠,莫不如是。即彼準部(準格爾),方數千裡,一大種族也,遂無復乾隆以前之舊籍,其殘暴為何如矣。亦有號為令主者焉,及觀《南巡錄》所載淫擄無賴,與隋煬、明武不少異,不徒鳥獸行者之顯著《大義覺迷錄》也。臺灣者,東海之孤島,於中原非有害也。
鄭氏據之,亦足存前明之空號,乃無故貪其土地,攘為己有。攘為己有,猶之可也,乃既竭其二百餘年之民力,一旦苟以自救,則舉而贈之於人。其視華人之身家,曾弄具之不若。噫!以若所為,臺灣固無傷耳,尚有十八省之華人,宛轉於刀砧之下,瑟縮於販賈之手,方命之曰:此食毛踐土者之分然也。
夫果誰食誰之毛?誰踐誰之土?久假不歸,烏知非有。人縱不言,己寧不愧於心乎?吾願華人,勿復夢夢謬引以為同類也。夫自西人視之,則早歧而為二矣,故俄報有云:‘華人苦到盡頭處者,不下數兆,我當滅其朝而救其民。’凡歐、美諸國,無不為是言,皆將藉仗義之美名,陰以漁獵其資產。華人不自為之,其禍可勝言哉?”
正因為譚氏有如此強烈的仇滿情緒及“十八省華人”意識,戊戌年之前,他曾屢次言及新疆、西藏、滿洲、蒙古、青海等地均可賣給英、俄等國,以籌措資金作變法之用;更對當時倡導“保中國不保大清”之康有為一見傾心,執弟子之禮,且與康黨秘密籌劃“湖南自立”。也正因為此種革命黨立場,為自身安全計,譚氏曾想買一個外國功名作護身符。
1896年12月,譚嗣同致信汪康年,打聽外國人開捐功名之事,準備買捐受外國人保護。譚氏說:“傳聞英、俄領事在上海開捐‘貢’、‘監’,捐者可得保護,藉免華官妄辱冤殺,不識確實否?保護到如何地步?價值若干?有辦捐章程否?嗣同甚願自捐,兼為勸捐,此可救人不少……嗣同求去湖北,如鳥獸之求出檻縶;求去中國,如敗舟之求出風濤;但有一隙可乘,無所不至。若英、俄之捐可恃,則我輩皆可免被人橫誣為會匪而冤殺之矣。伏望詳查見覆。”
對譚氏之政治立場,張之洞似乎有所察覺。譚氏應召赴京,過湖北見張之洞,張氏曾語帶譏諷,謂譚氏:“君非倡自立民權乎,今何赴徵?”革命黨人章士釗深悉譚氏戊戌年進入軍機之真意圖,章氏稱:“(譚)嗣同(唐)才常,與(沈藎)談天下前局,其旨趣雖有出入,而手段無不相同。故嗣同先為北京之行,意覆其首都以號令天下。……以嗣同天縱之才,豈能為愛新覺羅之所買,志不能逮,而空送頭顱,有識者莫不慨之。”譚氏之絕命詩有“留將公罪後人論”之句,《仁學》中謂:“謀反,公罪也”,此乃譚氏臨終,隱晦表示自己乃為反滿革命而死,非為維新而死。
康黨事後作偽,掩蓋“六君子”被殺真相
“六君子”被捕前,康有為因全盤參與籌劃戊戌年圍園殺後等內幕,並對其成敗有所預判,已提前遁走天津。“六君子”被殺後,康黨為維護其“維新派”面目,以爭取國際、國內之同情與支援,又不惜種種作偽,掩蓋“六君子”被殺之真相。
篡改楊銳、劉光第等與康有為的關係
如前所述,楊銳、劉光第二人對康有為及“康黨”的基本態度是厭惡和不滿。但二人被殺後,康黨刊布了許多回憶、紀念文章,將二人打扮成了康有為的忠實擁躉。如康有為之《六哀詩》談楊銳,說楊氏“與我志意同,過從議論熟”;梁啟超之《楊銳傳》聲稱:楊銳“久有裁抑呂(後)、武(則天)之志”,於是“奉詔與諸同志謀衛上變”——實際上,楊銳根本不知道康黨的“圍園殺後”計劃,其對光緒所言,乃是要調和帝后關係,絕無什麼“裁抑呂、武之志”。
再如,康有為在《六哀詩》裡說劉光第:“我不識裴村,裴村能救我”,說的是康有為被人彈劾“保中國不保大清”,劉光第與譚嗣同聯名擔保康有為忠心不二之事;梁啟超之《劉光第傳》則記載,劉光第稱此舉是奉君命而為,同時又慷慨表示:“即微皇上之命,亦當救志士,況有君命耶,僕不讓君(譚嗣同)獨為君子也。”但實際情形,據胡思敬披露,劉光第之所以署名,乃是被一同值班的譚嗣同百般纏擾的結果,“譚嗣同與同班值宿,邀與聯名,以百口保之,不能力拒,故及於難。”譚氏對康黨“保中國不保大清”一事知之甚詳,其力邀劉光第聯名,乃是故意拉劉下水。類似此類篡改者甚多,此不贅述。
篡改譚嗣同絕命詩,掩蓋其革命黨之真相
康黨對“六君子”之死真相,最重大的掩蓋,是篡改了譚嗣同的絕命詩。譚之原詩《題壁獄中》,有兩種流傳版本。其一是:“望門投止憐張儉,直諫陳書愧杜根。手擲歐刀仰天笑,留將公罪後人論。”其二是:“望門投止憐張儉,直諫陳書愧杜根。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前者系非康黨人物所記;後者則是康黨所著力宣傳之版本。
這兩個版本的主要區別,在於後兩句。“歐刀”乃刑人之刀;“公罪”,如前所述,譚氏《仁學》中有謂:“謀反,公罪也”。如《仁學》中所述,譚氏認為滿清皇室殘害“中華”數百年,乃罪大惡極者,故在譚氏看來,“圍園殺後”乃是代表千萬“華人”對滿清最高領導層實施正義的刑罰,故有“歐刀”之說;所謂“手擲歐刀仰天笑”,乃係指“圍園殺後”計劃失敗,未能如願刑罰滿清皇室。
譚氏認為:“謀反,公罪也。……公罪則必有不得已之故,不得任國君以其私而重刑之也。且民而謀反,其政法之不善可知,為之君者,尤當自反”,也就是說,“留將公罪後人論”一句,乃是譚氏自承謀反,且不認為謀反有什麼不對。康黨戊戌年之後,傳播譚氏絕命詩甚力,但這兩句,絕不見於其宣傳讀物,而被置換為“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這與康黨在戊戌年後竭力否認自己曾有“圍園殺後”計劃及“保中國不保大清”等謀反行為,是相一致的。
至於“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是否康黨杜撰,目前還存疑。一種很大的可能是:這兩句其實也出自譚氏之手,只不過被康黨移花接木嫁接到了絕命詩中。證據就是:譚氏應詔赴京時,唐才常為之餞行,譚氏曾口占一絕:“三戶亡秦緣敵愾,勳成犁掃兩崑崙”——所謂“三戶亡秦”,乃明言此行目的,是陰謀推翻滿清之暴政,“崑崙”非獨指高山,亦有“華夏”之意。
除篡改絕命詩之外,康黨還捏造了一份譚氏的絕命血書。內有“傷心君父,……告我中國臣民,同興義憤,剪除國賊,保全我聖上”、“受衣帶詔者六人,我四人必受戮,……千鈞一髮,惟先生(指康有為)一人而已,天若未絕中國,先生必不死。嗚呼!……嗣同為其易,先生為其難……”等語。渾不顧譚氏畢生仇恨滿清皇族之政治立場,必欲將其打扮成光緒之忠臣烈士;更無視譚氏心知肚明康氏早已離京之事實,反杜撰出“天若未絕中國,先生必不死”等肉麻語。與康黨一同逃亡的王照後來披露,這份血書,是梁啟超、唐才常、畢永年三人密謀捏造的。
康有為談好色多妻:凡色慾交合之事兩歡相合
康有為是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社會改革家、書法家和學者,以發動康梁變法而著稱。他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可自己卻妻妾成群,且處處留情,被稱為“風流聖人”。康認為這與自己主張的自由婚姻並不違背,他在《大同書》中曾寫道“太平大同之世,凡有色慾交合之事,兩歡則相合,兩憎則相離……”而他與六位太太都沒到“兩憎則相離”的地步。徐悲鴻還專門為他畫了一幅作品《康有為妻妾成群圖》。
在六位太太中,康有為格外疼愛三太太何旃理。1907年,49歲的康有為在美國西部,結識了十七歲的美國華僑何旃理。何不僅通曉四國文字,且熟悉中國文化,能歌善舞,聽了康有為的演講後迷戀上他。康有為當時已娶了原配夫人張雲珠、二太太梁隨覺,但何旃理不顧父母反對,嫁給了康有為。婚後兩人生有一子一女。後來他們相偕遊歷歐洲各國,每到一地,都由何旃理做翻譯。
不幸的是1914年何旃理患猩紅熱去世,年僅24歲,何病逝後,每逢週年忌,康有為都要在其靈前焚香哭拜;清明時節,則親臨墓地祭祀,偌大年紀的人,在墳冢前涕淚交加,長跪不起。多年後,康有為還請徐悲鴻根據何旃理的遺像畫了一幅水彩人像。畫中是一位穿清代服裝的少婦,頭挽高髻,儀態端莊,秀目生輝,亭亭玉立。
康有為的四太太,則成為他的隱痛。1911年,康有為流亡日本,僱了一個16歲女傭人市岡鶴子,康對她很好,日久生情,就把她娶為四太太,帶回上海。可鶴子後來卻與年齡相當的康有為兒子有了感情,並懷了他的孩子,覺得無顏相見康有為,就偷偷跑回日本,將孩子生了下來。
鶴子始終沒有回來過,也沒有與康有為及其家人取得任何聯絡,隱名埋姓了五十年。直到鶴子臨死前才向世人宣告她與康有為以及兒子之間的愛情故事。1974年2月19日,鶴子在日本臥軌自殺身亡,後來,鶴子的孩子凌子,根據母親留下的信物找到了康有為的家人,並與其家人取得了聯絡。
1919年,一天,康有為在杭州泛湖閒遊,忽見一位妙齡女郎在浣紗,疑是西施再世。經打聽此女叫張光,年僅18歲,尚未婚配。康趕緊託人提親,張家見康已年逾花甲,婉言相拒。但在康的堅決要求和媒人盡力撮合之下,家境貧寒的張家最終點了頭。
1919年,康有為在上海舉行婚禮,親朋好友盡皆道賀,妻妾兒女卻均不贊成這門親事,以集體缺席婚禮相抵制。婚後,康有為對這個六太太十分寵愛,特意請了家庭教師教她讀書,自己親手教她書法。張光沒有孩子,抱養了一個女兒,1927年康有為去世後,她守寡多年,1945年病逝。
康有為不僅妻妾成群,且喜歡嫖娼。1918年春夏暢遊杭州時,“康聖人”竟挾妓遊湖,並乘興做詩一首,開頭便是“南妝西子泛西湖,我亦飄然範大夫”。把妓女比作西施,自己比作范蠡,一時被傳為笑柄。
早年,康有為曾落魄上海,天天狎妓,卻無錢償嫖資。妓家紛紛到康有為所住的客棧索取,康覺得很不好意思,就往廣東逃。上船之日,各妓家都到船上來找他,搜了半天找不到。開船後,有水手看見船板內有人,呼眾人來看,正是康有為。
後來,有人寫詩諷之:“避債無臺卻有舟,一錢不值莫風流”。康有為的弟子在為他作傳時批評說:“先生日美戒殺,而日食肉;亦稱一夫一妻之公,而以無子立妾;日言男女平等,而家人未行獨立;日言人類平等,而好役婢僕……凡此皆若甚相反者。”可謂一語中的,入木三分。
民國風月:那些熱衷於買春的高階名人
在中國古代史上,許多名人與妓女大都有一些風流逸事,但故事中的名妓往往並非我們現在所理解的妓女。古代的“娼”與“妓”有別,娼者“唱”也,妓者“技”也,大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文藝工作者”,擁有歌舞彈唱的一身技藝。
而那些大牌名妓風光氣度更是不同,不僅歌舞彈唱無不精通,而且琴棋書畫、詩詞歌賦也都瞭然於胸。她們的“客戶群”自然是達官貴人和文人雅士。至於賣身,大多是餘興節目。
滿清入關奪得天下後,認為漢人官員好狎妓是其敗亡的一大原因,故在《大清律例》中規定文武官員嫖娼有罪,官員、“官二代”和拉皮條的都在受罰之列,但娼妓作為弱勢群體,卻不在被處罰之列。乾隆年間又有法例,規定北京內城不得開妓院,內城妓院遷至前門外大柵欄一帶,也就是“八大胡同”的前身。
辛亥革命成功後,有人認為國家理應面貌一新,應予廢娼,卻不成功,娼業反而更盛。袁世凱就任大總統後,沿用清代的公娼制,妓院可領營業執照,定期納稅。
從某種程度上說,娼妓的合法化是民國名人熱衷此道的現實基礎,在合法的外衣下,與妓女風流純屬私德,與律法無關。但是,不要以為妓院只關風月,據說,當時還對辛亥革命有過積極作用,曾有不少革命活動是以妓院為掩護進行的。
早在清末,曾稱作近代民主革命志士的陳其美便已是窯子裡的常客。這位青幫大佬在加入同盟會後,將秘密機關設於妓院。後來有記者採訪陳其美,在報道中寫道:“英公主持江浙兩省革命運動,設總機關馬霍路德福裡。此外,則清和坊琴樓別墅,及粵華樓十七號,為附屬機關。表面則酣歌狂飲,花天酒地,以避滿清之耳目。不知者以為醉生夢死之流耳。又孰知革命大事醞釀於此中哉!”
據有關史料記載,革命黨人鄧蔭南運籌革命活動時,是在沙田附近的紫洞艇上,以招妓來掩護“革命黨的臨時聚會”,據說“收效甚大”。而在人們耳熟能詳的蔡鍔與小鳳仙的故事中,作為青樓名妓的小鳳仙也曾為了蔡鍔將軍南下的護國運動作出過力所能及的貢獻。
辛亥革命成功後,陳其美就任滬軍都督,也有人專門致信給他,勸他不要狎妓,別做“楊梅都督”。他則在報紙上回公開信,表示雖然過去偶有前科,但革命成功後,公務繁忙,“風月情懷,消磨殆盡”,絕對沒有出去鬼混。但實際上武昌起義後,陳其美常常出入上海五馬路的玉芳妓院,時人稱他“日走妓館,恣情濫狎”,這才招來了群眾來信的舉報。那時他身邊還跟著一位小兄弟,名叫蔣介石。
陳其美還曾向清末革命團體光復會的創始人、領導人之一的陶成章討要南洋華僑捐款充當公款,陶成章拒絕,表示這錢得用在革命工作上,不能嫖妓。據說,二人反目便是因為此事,後來,陳其美指使蔣介石和王竹卿暗殺了陶成章。隨後,蔣介石一度躲在玉芳妓院裡,後來還納姚冶誠為妾,這位姚姑娘就是玉芳妓院裡的孃姨,專門伺候高階妓女。
年輕的蔣介石在大上海耳濡目染,也有不少狎妓的劣跡。據說他還曾和王陵基爭風。這位王將軍曾留學日本,生性風流,酷愛嫖妓,二人在妓院裡為爭一個美貌有才的“女校書”而大打出手。當時蔣介石正值落魄,王將軍正逢得志,事後還到處吹牛,說自己那時比老蔣有錢也比他有權,嫖的女人都比他的漂亮,“他想跟我爭,我就給了他一個大嘴巴”。對於這些人的不端的狎妓行為,連革命先行者孫中山也備感痛心,認為這是極其深刻的教訓。
民國時期,北京流傳的一個說法:最喜歡逛八大胡同的是“兩院一堂”。蔡元培就曾寫道:“兩院一堂、探豔團、某某公寓之賭窟、捧坤角、浮豔劇評花叢趣事策源地。”所謂“兩院”,就是國會的眾議院和參議院,“一堂”是京師大學堂,即今北京大學的前身。據說,當時京師大學堂狎妓之風極盛,每日晚飯後,老師帶頭,率領學生乘坐洋車,浩浩蕩蕩直奔八大胡同,師生同樂。
後來,有一位著名的教育家赴北大任校長,立志改變此風氣,結果引發一場風波。他是蔡元培,另一位當事人名叫陳獨秀。
1917年,蔡元培回國,出任北大校長。蔡元培以相容幷包的姿態,延攬大量不同政治立場的人才,其中包括胡適、陳獨秀、錢玄同與辜鴻銘等。1918年1月19日,他還發起成立“進德會”,入會標準是“不嫖不賭不納妾”,大批師生加入,其中包括了陳獨秀、李大釗、胡適、劉半農等教員,以及傅斯年、羅家倫等學生。
可帶頭犯戒的,恰恰是進德會成立時高票當選評議員的陳獨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早在1903年,陳獨秀籌備安徽愛國會。在草擬的該會章程中就有“戒洋菸、嫖、賭一切嗜好”一條。
1919年初,陳獨秀的生活作風問題成了北京城中最熱的話題,各種報紙紛紛報道,周作人就曾在《知堂回想錄》中寫道:“北京御用報紙經常攻擊仲甫,以彼不謹細行,常作狹斜之遊,故報上記載時加渲染,說某日因爭風抓傷某妓下部,欲以激起輿論,因北大那時有進德會不嫖不賭不娶妾之禁約也。”
1919年3月26日晚,蔡元培與北大教員馬敘倫、沈尹默齊聚湯爾和家中,一起討論陳獨秀之事。湯爾和,原本是陳獨秀得以進入北大的舉薦人,如今卻搖身一變,認為不可對陳獨秀姑息。陳獨秀由此被變相解僱。也是那一年,五四運動爆發,陳獨秀參與其中,最終被捕,出獄後南下上海,做了另一番大事業。
在民國時期龐大的熱衷於嫖娼的隊伍中,胡適也是當仁不讓的積極分子。當時的胡適,以“中國青年的思想導師”自居,但是狎妓之舉依然是的特別嗜好。
即便是當了北大教授。胡適仍未完全脫離風月歡場。有一次,他在上海喝花酒,又被人看到,還被包天笑撰文刊登於《晶報》,氣得他親赴報館,要找包天笑算賬。老包見勢不妙,立刻從後門逃跑,還在當晚日記裡寫下“胡適之自注銷《晶報》一篇文後,大窘,昨親至晶報館,餘急避之”這樣的話語。
1925年,胡適應武昌大學和武昌商科大學的邀請,去武漢講演了五次。在武漢,他見到不少新知舊友,非常高興。一天晚上,他和郁達夫、楊金甫等友人看漢口的窯子生活:到了一家,只見東牆下靠著一把大雞毛帚。西牆下倒立著一把掃帚,房中間是一張床,兩個小女孩在上面熟睡。又一晚,友人李孤帆再次遨胡適等人逛窯子。
當時在酒席上,有人給楊金甫推薦了一個妓女,席散後,楊金甫去了妓女的房間,妓女就對楊金甫哭訴自己的遭遇,說她過的不是人的生活,要楊金甫救她出苦海。
胡適頗賞識這個妓女,說:“此女能於頃刻之間認識金甫不是平常逛窯子的人,總算是有眼力的。”當天晚上,回寓所後,胡適還和郁達夫等人談到自己的一點觀後感:“娼妓中人閱歷較深刻,從痛苦憂患中出來,往往善於談情說愛,過於那些生長於安樂之中的女子。”
1926年2月初,胡適與外國友人迦納特在上海巧遇。有朋自外國來,胡適自然是不亦樂乎,一天晚上,竟帶這位外國友人去了楊蘭春、桂姐兩家妓院,想讓好友開開眼界。沒想到,他此舉令好友深為擔憂。迦納特回國後,立即給胡適寫了封信,深情地勸胡適,不要把精力浪費在無用的嬉戲裡。
在胡適的影響下,徐志摩也像他的高中同學郁達夫一樣去嫖過娼。而在嫖娼之後,他竟然親筆寫信給夫人陸小曼,向他彙報嫖娼的情況。那是1931年6月25日徐志摩在寫給結婚不到五年的老婆的信中講:“說起我此來,舞不曾跳,窯子倒是去過一次,是老鄧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幾個月之後,也就是當年10月1日,他又在給夫人陸小曼的信中主動坦白再次嫖妓之事:“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適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後被拉到衚衕。
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說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後性慾大強,他在老相好鶼鶼處又和一個紅弟老七發生了關係。昨晚見了,肉感頗富。她和老三是一個班子,兩雌爭某某,醋氣勃勃,甚為好看。”這一次,徐志摩不僅向夫人彙報自己嫖娼的劣跡,還順便把好朋友胡適的劣跡給捅了出來。
民國高官七大“二奶”
藍妮,生於1912年,原名藍巽宜,學名藍業珍,祖籍雲南建水,苗族,生於澳門。後藍家遷居廣州,7歲時又赴上海。藍妮從小就顯得美麗俊俏、聰明伶俐,加上一張不同於漢人的美麗臉龐與湛藍的眼睛,就像洋娃娃一樣,人稱“苗王公主”。她的父親藍世勳是江蘇省稅務局局長,經常在家裡講孫中山先生的共和思想,給幼小的藍妮留下了深刻印象。藍妮長大後,以立法院院長孫科私人秘書的身份出現在南京。
少女藍妮
作為私人秘書,藍妮將孫科的工作場所整理得井井有條,讓孫科少 了很多煩勞;她瞭解到孫科的一些生活習慣,將孫科的日常飲食生活都細心設計,讓孫科感到家的溫馨。交際場合,落落大方的藍妮給孫科增添了更多的歡笑。孫科 慢慢覺得,自己已離不開這位藍小姐了。藍妮對這位院長先生也有了瞭解,覺得孫先生雖位極權高,但天性溫柔,性情和藹,值得信賴。兩人感情與日俱增,成為形 影不離的伴侶。隨後孫科決定娶藍妮為二夫人。婚後,孫科藍妮出雙入對,非常恩愛。為了表示自己對她的忠貞感情,他親筆給藍妮寫了一張字據:我只有元配夫人 陳氏與二夫人藍氏二位太太,此外決無第三人,特此立證,交藍巽宜二太太收執。
胡蝶,生於1907年,上世紀上海灘電影皇后。胡蝶與丈夫潘有聲的感情本來非常好,但戴笠在抗戰期間,於重慶幽禁胡蝶三年。戴笠欲在1946年下半年迎娶胡蝶,此時他搭乘的飛機墜毀,胡蝶終於結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獲自由。
胡蝶
胡蝶(左)與堂妹胡珊
王映霞,1908年生於杭州,當年的“杭州第一美人”,一生中的兩次婚事都轟動全城。1928年2月,她與郁達夫在杭州西子湖畔大旅社舉行婚禮,那一年,她20歲,郁達夫32歲。多年後離婚,於1942年4月4日,與鍾賢道在重慶舉行盛大的結婚典禮。
王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