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信托作为第三人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乐居财经 严明会 10月29日,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上诉人/原告为深圳市多赢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聂子涵;第三人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38742号,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于2021年11月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华润信托作为第三人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前身是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刘小腊,注册资本110亿元。 业务涉及结构金融、证券信托、资产证券化、财富管理、普惠金融等领域。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均为国资委下属单位。 

  企查查显示,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127条,案件总金额为29,032.21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40.23%,涉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另有行政处罚记录3条,罚款总金额为520万元。

  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曾旭晖,注册资本21873万元,一般经营项目是: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等。由13位自然人和法人股东投资,最终受益人为唐侠,受益股份38.0423%。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84条,案件总金额为175.6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6.67%,涉案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原告方深圳市多赢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2日,法定代表人霍志强,注册资本1000万元,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由自然人霍志强和穆东亮分别持股80%和20%。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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