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
國家税務總局近日發佈公告,2022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公告》有這些變化:
在“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老金 等可以在彙算中予以扣除的規定。
在“彙算服務”部分,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税制度,在維持預約辦税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 。
在“彙算服務”部分,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税人優先退税 的規定。
哪些人需要辦理彙算?
通過哪些渠道辦理?
一起來看看↓
退錢還是補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需辦理彙算:
已預繳税額大於彙算應納税額且申請退税的;
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彙算需要補税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税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彙算。
哪些情況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税前扣除,納税人可在彙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納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税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辦理渠道有哪些?
納税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電子税務局網站辦理彙算,税務機關將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
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税服務廳辦理。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綜合國家税務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