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海證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下降,因債券承銷文件存虛假記載被罰款

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2023年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結果。其中,國海證券的評級結果從B降至C。

2022年3月,國海證券在山東勝通集團債券承銷中,因存在出具的承銷文件存在虛假記載等原因,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1798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2022年7月,國海證券因對發行人募集資金規範使用監督不到位,被上交所予以書面警示。

債券業務執業質量由B降至C

2023年7月,修訂後的《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正式發佈並實施。

此次執業質量評價是對各參評證券公司2022年公司債券業務情況開展的綜合性評價,同時適度兼顧評價期後至評價結果發佈前部分證券公司重大違規事項的影響。企業債券將在下一年度納入評價範圍。根據《評價辦法》,評價結果分為A、B、C三類,其類別的劃分主要反映參評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合規內控、執業質量與服務能力的相對水平,不涉及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國海證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下降,因債券承銷文件存虛假記載被罰款

公開數據顯示,國海證券的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出現下降,降至C。2021、2022年度,國海證券的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均為B。

債券承銷文件存在虛假被處罰

《評價辦法》顯示,若證券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報送評價材料的;項目處罰處分指標得分為0的;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其他協會認為應當納入的三種情形之一,其評級將為C類。

麪包財經翻查資料發現,國海證券於2022年3月收到中國證監會在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11號)。

國海證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下降,因債券承銷文件存虛假記載被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書,國海證券擔任勝通集團發行公司債券主承銷商時,存在出具的承銷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情況、國海證券盡職調查過程中的未勤勉盡責情況。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國海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798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

此外,2022年7月,上交所對國海證券下發《關於對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書面警示的決定》。

文件顯示,國海證券作為江蘇省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開發行“17蘇建01”公司債券的受託管理人,未及時發現並糾正發行人未按規定使用募集資金專户、違規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等行為,對發行人募集資金規範使用監督不到位。

(文章序列號:173919538055545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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