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們的着眼點不應該太集中在社交屬性上,或許抽離一點更為合適,我想我們應該聚焦在個人特質上嘗試分析一下。
在我最初玩知乎的時候,我在乎每一個贊和評論,當我擁有第一個超過 50 讚的回答的時候,我甚至都想給每一個點讚的人發一封私信説謝謝。因為我把我寫的那千把字,看成了我的作品。
我現在依然很在乎我朋友圈裏面的某些內容的點贊數量。如果我拍了一張照片,修了半個小時發出去,我很在乎人們點贊與評論的狀態;如果我就是隨手轉發了一則熟人拜託我轉發的招聘廣告,就算我美言了幾句,我也不在乎收穫了多少以及怎樣的回應。
我關注人們對我的作品型內容的評論、轉發、贊同、感謝、贊和一切可能互動形式,因為這意味着他們對我和我的作品的評價,而這種評價與我自身期待的差異,將會進一步督促我去關注,甚至去焦慮。
請允許我説句不中聽的話:
對於包括我在內的那些人而言,那麼在乎贊與評論,本質上都是自尊水平低的表現。
《心理學原理》的作者 William James 是美國心理學的奠基人,他最早用這樣的語句定義了心理學意義上的自尊(self-esteem):自尊,是我們對自我價值的感受。
焦慮地關注社交狀態下的互動,就是某種形式的追求價值。因為價值這個東西,不能光你自己覺得自己有,要別人有所表達與互動的時候,才真正表達出來。
就像皇帝們,總要有無數人對他喊萬歲他才高興。可是真正偉大的帝王,沒事麼空閒時間聽一羣人山呼萬歲,總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已經足夠的自尊不需要這幫太監來添柴加火。
更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從 1999 年開始到現在,一直在研究自尊的 Chris Murk 教授,而且取得了相當有説服力的成果。他提出了自尊的兩因素模型。
在 Murk 的研究體系裏,一個人的自尊由兩種東西構成,一個是對自身能力的認同,一個是對自身價值的認同。
如果一個人同時認為自己很有能力,也很有價值,那他就獲得了比較高的自尊水平。他從多個方面都認可自己,如果他是個學者:那他既有做大學問的本事,也真正做出了大學問;如果他是個商人:那他既有賺大錢的本事,也真正賺到了大錢;如果他是個政客:那他既有當大官的本事,也真正當了大官。這個類別的人不需要別人來稱讚或者表揚什麼,甚至都不要別人表達,都可以維繫相當好的自尊狀態。因為“我就是哪哪都好”的高冷心態已經紮根在心中,不服不行。所以,真正厲害的人,鮮少花太多時間來經營私人領地性質的朋友圈和社交媒體。不過,絕大多數人都在下面兩種狀態裏。
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很有價值,但是缺乏能力,就是“第一類防禦性自尊”者,通俗地講:繡花枕頭。(我就偏向這類)對於“第一類防禦性自尊”來説,認為自己價值足夠,於是需要各種方式來增加對自身能力的肯定。所以總喜歡發一些與能力有關的社交信息:我又看什麼書啦,我又參加什麼高大上的活動啦,我又寫了篇什麼文章啦,我又去哪玩啦……一類的。發佈這些消息只是一些方面,只是這些人寄希望於通過在這些消息下的社交,獲得更多的“能力認同”:哇原版書你也看得懂;哇你也受邀去了 XXX 發佈會;哎呀你的文章寫的真好;哎呀你一定很能賺錢才出去玩的。為了彌補心理的需求,你説會不會沈迷社交軟件,如果沒回復的話,會不會焦慮?
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很有能力,但是缺乏價值,就是“第二類防禦性自尊”者,通俗地講:覺得自己是被埋沒的人才。這些人能力突出,但是總擔憂自身沒法創造太大價值,與成為在 APP 上的曬命黨相比,更容易成為工作狂。因為能力上已經得到自我認同,缺的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成就來證明價值。
不幸的是,絕大多數人都偏向於上面第二種或者第三種人的某一類。
還有第四類人,認為自己既沒有能力,又缺乏價值,程度輕的是消極,程度重的也就成了抑鬱。他們在不認為自己能幹好任何事的同時,也不願意做任何嘗試或者努力,這方面的問題如果在成年前早點介入,還是有救的。Haney 和 Durlak 對 116 各研究做了元分析後發現,在提升自尊方面,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項目是中等有效的(d=0.57)。
歸根結底,沈迷社交媒體,焦慮的刷刷刷的人,本質還是在偏斜的自尊狀態下,自大到了自己都心虛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