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用工成了“不規範用工”? 網約工不能就業容易維權難
共享經濟方興未艾,在為人們帶來便捷服務的同時,創造了越來越靈活的用工形式。然而,靈活用工儼然成了“不規範用工”的代名詞。一旦出現糾紛,平台企業與從業者的責任難以釐清,網絡用工維權成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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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題之難,非“一日之寒”。去年,媒體就報道過,外賣騎手遭遇交通事故,不但騎手自身缺乏安全保障,而且賠付主體不清晰,也致使傷者救濟困難;而一些直播平台避談勞動關係竟成了某種潛規則,主播討薪因此遭遇尷尬。
那麼,維權難,究竟難在何處?難在確定勞動關係。由此,網絡用工難題還派生出網約工的社會保障和制度監管不足等問題。現實中,儘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但用人單位會不籤勞動合同,另找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力派遣合同。如此一來,勞動者是以派遣員工的名義,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動。這種複雜的勞動關係,成為滋生管理與監管亂象的“病灶”。譬如,在外賣騎手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影響判決的關鍵依據是認定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然而,註冊成騎手很簡單,但籤不籤勞動合同卻很隨意,為維權難埋下隱患。
客觀來看,共享經濟對傳統勞動關係構成挑戰,引發了網絡用工維權的一系列難題。目前,多地對新業態用工的勞動關係從嚴把握,確立了按約定處理的原則。這實際上是把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作了嚴格區分,利弊兼而有之。所謂利,在於賦予平台經濟較大的發展空間,網約工享有更強自主性,避免了勞動力資源的浪費;所謂弊,則主要體現在平台企業承擔的義務較少,網約工從業門檻較低,存在用工風險。
如何在發展中破解難題?首先,鼓勵富有開創性的探索。儘管網約工的自主性很強,工作時間、地點往往不受限制,但在組織用工方面,其對平台企業依然存在着從屬性。這是對全職網約工確認勞動關係的客觀基礎。所以,有法律專業人士建議,對兼職網約工,應按約定處理;對全職網約工,則可以考慮給予政策傾斜,充分保護其權益。其次,勞動保障應更多元。其中,探索更科學的社保機制固然不可或缺,但平台企業在引導、督促網約工參加社保方面的責任也不能缺失。最後,健全制度勢在必行。實際上,保護網約工的合法權益和實現社會公平相互關聯。破除維權中的瓶頸,亟待制度之力。
我們常説,每個人都是時代的見證者。對共享經濟的建設者和參與者來説,每個人都應享有發展帶來的機遇和實惠,都有權利成為快樂而幸福的見證者。對此,平台企業不能避而不見、推卸自身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