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15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15日在北京正式發佈《商業補充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研究報告》。報告建議,立足於中國國情和防範風險,應綜合考慮產品設計經驗、風險控制能力、投資管理水平等,對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各類市場參與主體和合格產品設置一定準入門檻和規範標準。
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相關負責人、保險業協會秘書長商敬國、中國社會保險學會副會長唐霽松、畢馬威(中國)副主席鄒俊和行業相關負責人,60餘家保險機構及國中康健集團、中康養健康產業投資等企業代表,以及相關專家學者參加了發佈研討會。這是自2018年以來,保險業協會連續第四次發佈有關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專題研究報告。
研究報告指出,建立以賬户製為基礎的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具有現實意義,具有供款便利、實現税優方便、投資選擇範圍廣等優勢。特別是第三支柱進入門檻低,通過財税激勵、長期專業化投資、個人賬户自由轉移等機制,有利於為第一、二支柱覆蓋率較低的平台經濟靈活就業羣體和新興職業勞動者建立養老規劃。
報告稱,未來我國養老保障發展將呈現多元競爭格局,在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初期,可考慮對個人養老金投資管理人准入設置一定門檻,從公司實力、投資能力和養老金管理經驗等方面遴選出合格投資管理人,發行產品進入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產品庫。同時,滿足不同羣體需求,按照長期性、安全性和領取約束性原則,統一養老金產品標準,可考慮採取嚴進寬出、分步走、多次試點等分階段調整機制,有序將符合規定的各類金融產品納入第三支柱養老金投資範圍,在具體制度設計中可通過轉滾存等機制提高靈活性。
與會專家結合課題研究成果指出,應借鑑國際經驗,鼓勵銀行、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積極發揮各自行業特點,創新發展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適老化”養老金融產品。在適老化標準的具體實踐上,可考慮給予金融機構一定彈性以鼓勵創新。在產品端通過不同類型的契約型產品和中長期信託產品相結合,可充分兼顧積累期長期增值需求和領取期靈活支取合理增值的需求;在資產配置層面,可考慮放寬養老保險的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以及納入REITs等創新金融工具等。
與此同時,健康、養老服務與養老金天然契合,圍繞全生命週期養老保障開展的金融服務有必要向涉老產業鏈延伸,這也是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金融機構未來必須考慮的重點服務領域,但在當前實踐中仍面臨服務標準化、養老服務供需週期錯配、風險傳導等挑戰。
此外,長壽風險和投資風險被認為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中面臨的主要風險,借鑑國際經驗,商業保險業可以通過引入死亡率改善因子、對接人壽保險產品對沖風險等舉措探索長壽風險解決方案,通過建立情景模擬等風險管理工具、佈局長期產業等方式探索投資風險解決方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