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車訊 日前,我們從相關渠道瞭解到,7月13日工信部裝備司發佈開展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雙積分”交易與負積分抵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即日起企業可通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汽車積分管理平台開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轉/受讓、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負積分抵償報告提交等工作。
此外,考慮疫情對行業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影響,2019年度積分交易抵償工作延長兩個月,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時間延長至2020年10月31日。政策原文如下:
關於開展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雙積分”交易與負積分抵償工作的通知
裝備中心〔2020〕325號
各乘用車企業:
2020年6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0〕31號),公佈了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情況。
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積分辦法》)的規定,即日起,企業可通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汽車積分管理平台(以下簡稱“積分管理平台”)開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轉/受讓、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負積分抵償報告提交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分管理平台地址
http://cafcnev.miit-eidc.org.cn
二、積分管理平台登錄
1。已開通積分管理平台交易功能的企業,請直接使用交易賬號登錄平台。
2。尚未開通積分管理平台交易功能的企業,請在平台首頁進行註冊,按要求提交相關信息和資料,經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審查通過後,通過獲取的交易賬號和密碼登錄平台。
三、積分交易相關要求
1。考慮疫情對行業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影響,2019年度積分交易抵償工作延長兩個月,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時間延長至2020年10月31日。
2。各有關企業應按照《積分辦法》的要求,並結合《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台使用協議》(附件1)《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台使用規範指引》(以下簡稱《使用規範指引》開展有關工作。
3.2019年度產生負積分的企業,應當在2020年10月31日前通過積分管理平台提交負積分抵償報告(須法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及交易備案協議(須法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未發生交易的企業可不提交),並將紙質原件郵寄(建議EMS郵寄)至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四、積分交易審核
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託,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將根據《使用規範指引》,對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轉/受讓、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抵償報告等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上報裝備工業一司。企業可通過積分交易平台實時查詢交易狀態及審核結果等信息。
綜上來看,此前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會長李金勇表示,2018年新能源汽車雙積分交易金額超7億人民幣,實現每分850元,而“雙積分”政策落地結果會考慮多種因素:2019年雙積分供應遠小於需求,或出現一分難求的局面;燃油車成本上升,對經濟性燃油車影響最大,銷量下滑;積分價值成為新能源車企成本核算的因素;隨着積分需求的擴大,積分價值的提升將不可避免。
數據的作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未來積分價值的走向,今年4月工信部裝備司將企業遞交的2019年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以下簡稱“雙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進行了公示,由於油耗目標不斷提升,全行業的CAFC正積分越來越少,2019年油耗正積分為607.43萬分,相比2018年的973.86萬分,減少了300多萬分;與此同時,由於2019年新能源產銷量的同比下降,NEV正積分也有所降低,兩種因素疊加,意味着積分價格有望提升,但考慮到大多數企業可以通過內部關聯企業平衡油耗負積分,對於積分的價格或許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關於未來積分的最終價格走向,我們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