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桌不超18個菜,價格不低於588元” 餐飲協會“制止浪費”公約引爭議
10月5日,四川通江縣一自媒體轉發的《通江縣餐飲行業制止浪費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引發爭議。《公約》規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飲服務單位堅持按每桌不超過18個菜品,價格不低於588元的標準實施。”不少網友認為,這不是在提倡節約,而是在提倡餐飲漲價。
10月6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聯繫上通江縣餐飲協會李會長,他介紹,這是通江縣商務局用餐飲協會名義搞的。隨後,記者聯繫到通江縣商務局何姓副局長,她介紹,這是餐飲協會定的條款,現已從官方網站撤下,預計國慶假期之後再處理該事。
此外,一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588元“最低消費標準”是商務局召集商家開會定的,目的一是保證商家利潤,二是防止商家互相殺價。
《公約》出台網友質疑 “菜品少了,價錢還上去,哪裏是節約?”
10月5日,通江縣一自媒體轉發《通江縣餐飲行業制止浪費自律公約》,其中一條規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飲服務單位堅持按每桌不超過18個菜品,價格不低於588元的標準實施”,立即引發網友質疑。
網友評論:“不低於588元,提倡節約?”“這是在提倡節約,還是在提倡餐飲漲價?前面22個菜才五六百元,現在18個菜還不低於588元。這是提倡不要數量,要質量嗎?”“菜品少了,價錢還上去,哪裏是節約?”
記者發現,《公約》的發文出處為通江縣人民政府網站,於9月30日發出,落款為“通江縣餐飲協會”,實施時間從2020年10月1日起。
《公約》提到:本公約適用於通江縣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酒樓、餐館、餐廳(含飯店、賓館、酒店、度假村、農家樂中對外經營的餐廳)、火鍋店、小吃店、快餐店、麪館,及集體用餐配送企業。餐飲服務單位應張貼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倡議書,大力宣傳“厲行節約、制止浪費”的餐飲消費方式,積極引導廣大市民節約用餐、文明消費。
廣受網友爭議的規定來自其中的第四條,“用餐標準。1桌以下零散席桌:餐飲服務單位大力推行‘N-1’餐飲模式,堅持菜品適量點、不夠加。2桌及以上宴席:餐飲服務單位堅持按每桌不超過18個菜品,價格不低於588元的標準實施,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少宴席菜式數量,提高菜餚檔次,餐飲服務單位應提前發放打包盒,方便打包。自助餐式宴席:餐飲服務單位應根據人數控制菜品數量,按不超過18個菜品準備,價格不低於60元/人,及時提醒顧客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增強顧客節約消費的主動性。”
10月6日,記者聯繫到餐飲行業的李先生,他介紹,《公約》發出之後,確實存在“變相漲價”的嫌疑。通江縣的消費水平,一般辦席在10桌以上,收費標準為500元左右(每桌送酒水),每桌約有22到26個菜品,菜品多少看訂席桌顧客需求。訂席桌顧客可以講價,一般最終執行價為每桌450元(不含酒水)。《公約》裏規定的每桌不高於18個菜,價格不低於588元,按照通江餐飲的消費水平,“確實價格提高了。”
《公約》是誰制定的?
商務局和餐飲協會互指對方
引發網友爭議的《公約》,到底是如何制定的?
10月6日,記者聯繫上通江縣餐飲協會李會長,他説:“我們沒有要求588元,也沒有要求18個菜,是商務局搞的《公約》。”李會長強調,餐飲協會倡導市民勤儉節約、文明用餐、光盤行動,“這個標準是商務局定的,用的餐飲協會的牌子(名義)。”
隨後,記者聯繫到通江縣商務局何姓副局長,她否認《公約》條款是通江縣商務局制定,而是由通江縣餐飲協會制定,然後在通江縣商務局備案。
她介紹,《公約》為9月30日在網上發出,目的是在國慶長假期間提倡大家節約,制止浪費行為。
在《公約》發出之後,確實有網友質疑價格上漲的問題,目前已從通江縣人民政府門户網站撤下了《公約》,預計在國慶長假後召集餐飲協會再作處理。
此外,李會長表示,18個菜花費588元,“這個標準在通江不算高。”價格和餐飲環境、食材等有很大關係,有的酒店10多個熱菜加上幾個涼菜,每桌不到20個菜,價格為500多元。
李會長最後強調,《公約》裏面的用餐標準只是一個建議,餐飲商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定。
知情人透露:
設“最低消費標準”防惡意殺價
之後,記者找到一餐飲協會內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其透露,《公約》為通江縣商務局召集餐飲商家開會制定。2桌以上酒席最多不超過18個菜,消費不得低於588元的標準是商務局喊餐飲商家開會,通過餐飲商家協商之後由商務局最後拍板決定的。
為什麼一則倡導節約的《公約》,要設定“最低消費標準”588元?該知情人介紹,雖然通江也有400多元一桌的酒席,但是因食材漲價,特別是豬肉漲價,500多元一桌,10多個菜也比較普遍,因此規定了一個最低標準:588元每桌,這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商家的利潤,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防止商家打價格戰搶客,進行不正當競爭,穩定市場秩序。此外,該知情人也表示,《公約》只是針對餐飲協會內的商家。
來源: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編輯: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