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0日,在北京大學糖尿病中心、《中國糖尿病雜誌》聯合主辦的第十九屆“2023北大糖尿病論壇(PUDF)”上,《二甲雙胍臨牀應用專家共識(2023年版)》(以下簡稱共識)發佈了。
共識明確指出,出現以下3種情況,就不能再吃二甲雙胍了。
01
急性及失代償性心力衰竭患者
雖然二甲雙胍可減少新診斷的超重或肥胖2型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發生風險,減少已存在心血管疾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再次發生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但是,出現急性及失代償性心力衰竭患者,應避免使用二甲雙胍。
02
血清轉氨酶超過正常上限3倍
糖尿病病友在檢查肝功能時,如果血清轉氨酶超過正常上限3倍以上,應停用二甲雙胍。
03
腎小球濾過率小於30
糖尿病腎病患者需要定期篩查腎功能,其中包括eGFR(預估腎小球濾過率)。
共識明確指出,當eGFR<30ml/min/1.73m2時,禁用二甲雙胍。
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中應慎用或減量使用二甲雙胍。
二甲雙胍具有良好的降糖和器官保護作用,除外以上3種情況,應貫穿在糖尿病治療的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