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泰國殺妻拋屍案庭審直擊:被告表現“很冷靜”,律師多次要求單獨與其談話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綜合

封面新聞記者 燕磊

2020年1月,泰國春武里府海灘上,突然出現一個黑色行李箱。令人意外的是,行李箱裏塞滿的,竟然是一具女屍。屍體整個呈蜷縮狀態,手腳被綁住,眼睛被黃色膠帶矇住,身上並無任何傷痕。

當地警方調查發現,死者是33歲的中國廣東籍女子廖某,其中國台灣籍丈夫盧某被認定為嫌疑人。之後,警方在春武里府某公寓3層房間內將其抓捕歸案,罪名是“故意殺害他人,並企圖銷屍滅跡”。

本案此前在泰國經歷了兩輪開庭審理,但由於疫情等原因,國內原告方證人一直無法出庭。9月22日上午11點,春武裏法院宣佈繼續開庭審理該案,國內原告方證人在廣州遠程視頻出庭作證。

庭審直擊:被告律師當庭多次要求單獨與被告談話

當天,春武裏法院庭審現場出庭的人員有法官、書記員、被告2位律師、檢察官及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方文川和其律師助理,及尼采國際律師事務所章紅媛律師。被告通過視頻在監獄出庭。

全部驗證手續完成後,北京時間11:30,首位證人張先生出庭作證,他是死者好友,講述被告欺騙他出售香港明星來深圳演唱會入場券共計32000多元的經過和事實,並且提供他與被告相關微信對話證據給法官。

據章紅媛律師介紹,由於這種刑事審理方式在泰國極為罕見,春武裏法院更是第一次用這種方式跨國審案,電子設施都是臨時的,信號斷了3-4次,嚴重影響案件審理進程。

案子審理前,被告律師要求與被告單獨交談了10多分鐘,首位證人出庭作證後,被告律師再次要求法官單獨與被告再談話,法官均予同意。

章紅媛律師表示,被告律師是向被告求證證人所説的情況,用以質問證人。這種行為原本是違反常規的,但是法官基於人道,破例給被告機會與其律師商量辯護對策。之後繼續開庭,被告律師質問證人。

北京時間12:50左右,第二位證人梁女士出庭作證,她也是死者的好友,她講述了自己被被告欺騙過程,並且提供了相關微信對話和匯款證據,她受騙金額約40000元人民幣。

方文川律師問完後,被告律師又要求單獨與被告交談,向被告求證梁女士所説的情況,用以質問證人。

章紅媛律師對封面新聞記者表示,“上午這兩個證人都是方文川律師的證人,目的是為了證明死者幫這些受害人向被告追討債務,是被告殺害死者的主要原因之一。”

被告表現很冷靜,不認罪並將全部責任推給死者

此次跨國線上庭審,被害人廖某的閨蜜許小姐將作為檢察官證人出庭。22日,許小姐對封面新聞記者表示,“我們的訴求只有判對方死刑。”

許小姐説,被告盧某視頻庭審中表現“很冷靜,很淡定,依然不認罪並將全部責任推給死者”。

事發後,盧某在警察局審問時毫無悔意,交代犯罪事實時也面無表情,絲毫沒把殺害妻子當回事。

去年9月,本案曾在泰國春武裏法院開庭審理。開庭後,法官向被告宣讀檢方對他的起訴罪狀,即泰國刑法289(4)(5)以殘忍手段蓄意殺人及刑法199條毀屍滅跡。庭上,被告人盧某堅稱他沒有意圖想殺死受害人,不承認殘忍手段蓄意殺人。

同時,法官也宣讀了受害人家屬律師對被告提出的民事賠償2060萬泰銖(約450萬元人民幣)訴求。

庭審結束後,法院同意原告國內證人視頻連線。但此後,國內證人視頻連線泰國法庭作證因泰國疫情反撲被取消。

今年5月27日,泰國春武理省級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案件。當時出庭作證的證人是屍檢醫生,他的證詞對原告方非常有利。屍檢醫生證明,死者廖某是被繩子活活勒死的,而且相信死者死亡過程非常痛苦。

庭審過程中,被告律師知道這些事實後,勸説被告盧某承認檢察官起訴他的蓄意謀殺罪行,但是盧某毫無悔罪態度,仍然否認蓄意殺人,繼續往意外傷害死者致死的方向辯護。

事發時,兩人的孩子剛3個月大。現在,已經兩歲了。目前,孩子的户籍問題已經解決。因為泰方出具的出生證明,孩子目前只能跟着盧某姓。廖某的家人表示,“我們都想把姓改過來,這個姓隨時都會戳到我們的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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