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來自40多個城市的104名音樂人調研後,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張豐豔近日釋出了《2020中國音樂人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其中透露:過去一年,中國音樂人來源於數字音樂平臺或短影片直播平臺的收入呈上升趨勢,但目前音樂人的音樂收入仍處於偏低水平。
事實上,這種狀況一直都存在著:一方面音樂人的門檻越來越低,一方面音樂版權的收入日趨兩極,使得音樂人音樂收入偏低、個體之間收益差異加大。業內人士認為,如果能讓音樂版權規範使用、版稅大幅提高,這種現狀是有可能改變的。而前提就是作品夠好、音樂人夠優秀、音樂平臺夠支援。
創作過《你在他鄉還好嗎》《潮溼的心》的音樂人李廣平
音樂收入偏低
《你在他鄉還好嗎》詞作者年入不超過十萬元
英國小說家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探討了生活和藝術兩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雖然杜撰的內容更多,但事實上,對音樂人來講,他們追尋詩和遠方的同時,“便士”也是必不可少的。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少音樂平臺都有幫助音樂人靠音樂掙錢的專案,比如騰訊音樂的“原力計劃”、網易雲音樂的“石頭計劃”,以及即將關停的蝦米的“尋光計劃”。騰訊音樂娛樂集團2020年第三季度財報顯示,其線上音樂付費率已從2018年的3.8%增長至8%;《報告》透露,2020年有超過七成的音樂人從QQ音樂、網易雲音樂等數字音樂平臺獲得收入。
但僅靠使用者付費難以養活大批的音樂人,音樂人的收入狀況仍不容樂觀。據《報告》,有52%的音樂人沒有音樂收入,24%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佔總收入的5%以內,7%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佔總收入的6-20%,僅7%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佔比達到100%。
音樂人音樂收入偏低狀況實際上已經持續數年。創作過《你在他鄉還好嗎》《潮溼的心》等經典歌曲的知名音樂人李廣平,近十年來,每年靠寫歌和版稅取得的收入不會超過十萬元,而他在歌壇已經打拼數十年。其他默默無聞的從業者,其收入狀況也就不難猜測。
在接受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採訪時,李廣平表示,在他的印象中,以音樂為生的人基本上是音樂教師,音樂創作者和歌手能夠靠音樂賺錢的人不會超過10%,大部分會以第二職業養活自己。“我自己也很困惑,音樂人收入這麼低,為什麼我們每天還有這麼多歌曲上線,這製作費用是哪裡來的?怎麼還有這麼多人希望進入這個行業?這個行業的成功率實在是很低的。”
歌手高進創作的《我們不一樣》在短影片和直播平臺上走紅後,一年可拿到分成達五六百萬元
版權收入日趨兩極
有人年入五百萬,有人可能只有幾毛錢
資深音樂經紀人梁熠接受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採訪時介紹,職業音樂人的收益大致分為以下幾塊:版權、製作、ost(原聲配樂)、演出等。
梁熠說,現在音樂人和平臺的版權合作模式有兩種:一種是按點選分成;一種是平臺付製作費買斷。
點選分成方面。近幾年數字音樂的一大特點就是:頭部熱門(如周杰倫、五月天等的作品)版權價值不菲,腰部尾部(新人或者不知名的音樂人)作品則無人問津。調查顯示,90%的歌屬於“停屍房歌曲”(歌曲發表後無人問津、沒有點選率、沒有資料),無點選資料就無分成,只有大約10%的歌曲才會有收入。近年版權分成比較成功的案例之一,就是歌手高進創作的《我們不一樣》在短影片和直播平臺上走紅後,一年拿到的分成高達五六百萬。但這是個案,不可複製。更多創作“停屍房歌曲”的音樂人,一年的版權收入可能就只有幾百塊,甚至幾塊、幾毛。資深音樂策劃人、北京宇悅文化唱片總經理曉飛就說,前兩天看到有些已經很活躍的音樂人在網易上年收益僅為1.7元。
至於選擇平臺買斷模式,一般一首歌的費用從兩萬到五萬不等。未來如果這首歌紅了,分錢的事就跟音樂人沒有關係了。如果平臺跟唱片公司談打包,唱片公司再去跟個人結算,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音樂製作人張亞東曾對這樣的合作模式提出過質疑:版權費用逐輪高漲,大部分音樂人未能得到實惠,很多音樂人和唱片公司簽了“一錘子買賣”,音樂發表之後的收益幾乎和音樂人無關。於是很多音樂人跳過唱片公司和版權方直接簽約,但新人的永久買斷仍在繼續,老音樂人的生存狀態也未因此改變。
新人缺乏推廣渠道
歌壇易將趨於千篇一律
歌曲點選量少,歌手演出自然也不可能多。梁熠指出,很多二、三線城市的商演都願意邀請有經典代表作的老牌歌手或者是唱紅所謂“口水歌”的歌手,多數獨立音樂人很難靠商演賺錢,有一部分只能依附於音樂節。
另一方面,數字音樂平臺的註冊音樂人數量繼續增長,僅網易雲音樂一家音樂人數量已高達20萬人。以前新人可以透過節目宣傳、落地籤售、歌友會去建立知名度,現在的新人沒有節目能上,籤售、歌友會也很少,只能依賴網際網路,但是網際網路每天的資訊量太多,很容易就被淹沒。“其實版權收入的遊戲規則沒有變化,是傳播通路變化了。核心問題還是整個行業推廣渠道沒有了,現在大多就是買熱搜和投微博kol(微博大號、紅人、大v賬號),但是熱搜來得快去得快,資訊基本不會延伸到對作品的關注和留存新聽眾,獨立音樂人也沒錢,更沒法買這些,就更沒人聽到。”梁熠說。這樣一來,又形成惡性迴圈:新人歌曲難以深入到二、三線城市被大眾熟知,在音樂平臺就沒有播放量,自然沒有版權收入。
曉飛也認為,中國音樂版權與市場價值確實存在不對等的問題。縱觀近年來所有大家耳熟能詳的作品,就會發現都是一批人做的,大家也只能找到這批人,所以歌也是千篇一律,很難脫穎而出。而在他看來,音樂背後是一套完整的創作工業鏈條,從詞曲demo的誕生,到大眾聽到的成品,環節龐雜,“我們需要讓有音樂天分的人以各自能力擅長去補充市場需求,而不是所有人都熱衷於去出一首歌、上一次綜藝。如果音樂孵化從根本出發,我們會看到無數的多母音樂人,自然也能出現好的作品。”曉飛說。
萬能青年旅店數字專輯上線一週銷售額超過800萬元
規範版權+有創造力的作品
音樂人音樂收入就能提高
音樂人音樂收入偏低的狀況是否能改變?
梁熠認為,音樂人是不是有音樂收入,其實跟明星能不能大紅大紫一個道理,不可能所有的藝人都名利雙收,也不可能所有的音樂人都能靠音樂賺錢、發財。“不可能雨露均霑,畢竟這是市場競爭,總會有人被淘汰,大浪淘沙,對音樂人來說,要麼堅持,可能堅持到某一天,突然有一首歌紅了,開始賺錢了;要麼放棄,但是在他放棄的同時,還會有很多新的人進來。”梁熠認為,音樂人一方面如果能耐得住寂寞,另一方面待到大眾版權意識越來越強、真正培養起聽歌付費的習慣,音樂收入也是有望可以提高的。
音樂人李廣平也承認,改變音樂人音樂收入偏低的狀況,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如果各大網站,電視臺,電臺等等媒介的音樂版權能夠規範使用,讓版稅大幅度提高,音樂創作人就會有希望;與此同時,可開發一種讓下載的歌曲及時變現、使詞曲唱和製作單位都能賺錢的模式。“比如一首歌曲上線後,就像微信公眾號的文章一樣,你下載或打賞了,錢能夠給到音樂人。”
北京宇悅文化唱片總經理曉飛認為,美國音樂人鮑勃·迪倫將自己的600多首歌曲創作版權賣給了環球音樂出版集團,估價超過3億美元。中國有14億大眾的市場,每人花一元消費音樂,音樂人的收益就相當可觀。
除前文所介紹的高進外,國內其實還有不少以音樂獲得可觀收入的音樂人:吉它手李延亮今年幾乎承擔了很多大牌演唱會的吉它演奏、音樂製作人龍隆擔任了深州衛視年代秀音樂現場、華晨宇演唱會等的音樂總監、製作人,相信他們將獲得可觀收益,“只要平臺不要把重心全放在某個知名藝人的作品上,而是放在有創造力的音樂作品以及背後的創作鏈條上,音樂人就一定能賺更多的錢。萬能青年旅店數字專輯上線一週銷售額超過800萬元,為什麼他們沒上過一次綜藝、沒有什麼所謂的熱搜依然可以這樣?因為中國聽眾是有個性的,也是尊重知識的力量,願意為文化買單的。”曉飛說。
圖片/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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