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8月9日社論,原題:監管失敗卻懲罰銀行 硅谷銀行倒閉的原因在於利率上升和監管機構的失誤,而不是銀行自身的資金短缺。但是,監管機構眼下正在利用銀行業的恐慌掩蓋其繁瑣的資本新規——這些新規恐將使美國的金融體系更加脆弱。
美聯儲、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美國貨幣監理署最近提出一項長達1087頁的規定,擬將對大中型銀行的資本要求(指銀行用於抵禦風險所必須持有的流動性資本)平均提高16%。較高的資本要求水平有助於保護納税人。不過,正如美聯儲主席鮑威爾在一份聲明中指出的那樣,目前提高資本要求的潛在成本可能已經超過了收益。
擬議的規定將涵蓋約30家資產超1000億美元的銀行。根據該規則,美國旗星銀行必須遵守與摩根大通相同的資本要求,儘管前者規模只有後者的1/25。與此同時,銀行將不得不持有更多資本,以應對監管處罰、訴訟和網絡攻擊等操作風險。因此,監管機構可以對銀行實施兩次懲罰:先是罰款,然後要求它們持有更多資本,以備將來處罰。
上述提議還將對交易風險提出更高的資本要求。如果監管認為銀行所從事的業務風險較高,會責令其保持更高的資本要求。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正如鮑威爾在一份聲明中解釋的那樣,這些要求可能導致銀行在表面上減少做市活動,卻將一些操作轉向“影子銀行”或其他相關部門。
該擬議規定中的交易風險加權機制似乎在鼓勵從眾行為、加劇監管套利。更為嚴峻的另一個問題在於,這些規則將分散銀行經理對實際風險管理的注意力。硅谷銀行的案例就是如此:調查報告指出,硅谷銀行的相關人員花費了大量精力理解並應對這些規則,卻忽視了真正的風險。(作者是華爾街日報編輯部,陳欣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