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同學火了。
誰是全同學?這屆廣東茂名市的高考第一名,曾多次被北大錄取的復讀生。他的故事並不是勵志故事,在人們看來,是玩透了高考規則的大玩家。
網傳他三次高考,輾轉三市。先是鼎鼎有名的河北衡水中學實驗學校,北大錄取,未上;2020年去湛江市北大附屬實驗學校(後於2021年改名為湛江市博雅學校),北大錄取,再次未上;2021年仍在湛江市博雅學校,北大錄取,又未上;2022年他到茂名化州市青鳥實驗學校,高考成績在廣東全省排進了前20名。
有傳言稱,通過多次“轉會”,全同學獲得獎勵金額累計達200萬元。
01
把高考當職業
傳言中的全同學形象,邏輯上立得住。這篇文章探討的“全同學”,並不指代全同學本人,指代的是這樣的“高考僱傭兵”“職業考生”形象。全同學是否如傳言所述獲得了鉅額獎金,其復讀選擇又是否與獎金相關,仍無法定論。“職業考生”的形象,卻值得深思。
認真分析全同學的“職業”,的確挺吸引人。
論收入,年紀輕輕,年入百萬,可以“吊打”大部分清北畢業生。論單位福利,包吃包住費用全免,還有寒暑假。論工作環境,周圍全是老師同學,沒有職場競爭,沒有每月績效考核。論風險,一次考上北大可能是超常發揮,兩次、三次考上,就是意料之中,練題基本上成了肌肉記憶。兩次復讀不算什麼,只要全同學願意,他可以復讀到20次,放北大20次鴿子。
有網友認為,高考是一門技術活,全同學憑本事吃飯,不違法違規,無可厚非。
的確,全同學的行為鏈條中,找不出絲毫規則上的漏洞。
02
無懈可擊的“偏門走法”
全同學做了什麼?多次放棄北大,選擇復讀,並再次考取優異成績。
覆盤下來,全同學的做法並不逾矩。
有人指出,全同學在生源地機構掛名,復讀實際在衡水中學實驗學校。實際上,在衡水中學實驗學校復讀學習,在生源地某民辦學校報考,並不違規。
多次參加高考也是全同學的自由。
“考王”梁實參加了26次高考。有人説全同學“惡意高考”。放棄北大不能判定為“惡意”,雲南女孩李盈也曾放棄北大,復讀後考取心儀的國防科技大學。
全同學的分數線只要過了北大的分數線,且志願填報了北大,北大不能因為他“職業考生”的身份,拒絕錄取他。這涉及高考的公平性問題。“職業考生”的身份若成為履歷上的污點,可以據此拒錄,一旦開了這個口子,身高、體重、容貌、健康狀況等特徵都可能成為拒錄的理由。在當下,防止高考腐敗,分數線一定是錄取與否的標準,且是唯一標準。
學校願意獎勵全同學是學校的自由。
全同學被北大錄取,學校將他作為招生噱頭,並按照事先約定給予獎勵,合乎情理。
拿到獎勵金,繼續參加下一屆高考,繼續拿獎勵金……
一切都沒毛病。
03
規則下的畸形產物
一個行為,不能因為合法合規,就顯出正義。制度往往落後。先有問題發現,然後才制定出相應的制度。
全同學的存在,就是規則之下的畸形產物,是不健康、不該有的現象。
全同學年入百萬,但他的行為給社會創造了任何價值嗎?沒有。
全同學“撈了錢”,學校“撈了名”,最終為此埋單的,是被擠佔了教育資源的其他學生,是被忽悠進學校的學生和家長。花在全同學身上的錢,學校都會從其他家長和學生上拿回來。
把自身的應試能力作為一種賺錢的技能,不管分數多高,不管賺多少錢,都沒有任何意義和價值。
社會需要的不是“做題家”。高考僅僅是一場選拔賽,跑贏了的人能夠獲得更好的技能,打通下一關。提升自己、幫助別人、服務社會,才應該是教育最終的取向。
“職業考生”全同學,倒被誇成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的“人間清醒”,如此挑戰大眾對教育的認知,誰又該反思?
撰文|瀟湘晨報記者柴歸
*文章為主編有態度原創出品,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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